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科研教学综合楼监理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512361007000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北大街1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丽 0311-8992702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俊杰、李许静 0311-69052016
采购预算金额:532565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80651.59 万元,其中科研教学综合楼工程估算价3503.65万元;建设规模: 科研教学综合楼规划建筑面积9260.08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七层,地下一层为人防区域,地上七层为科研办公区域,每层建筑面积约为1150平方米。施工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土建(含普通装修)、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弱电、电梯等分项工程,建筑高度23.95m;最大单跨跨度8.2m ,建设地点: 谈固大街西、北宋路北 。
  2.1.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3.2565 万元。
  2.1.3计划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540 个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合格 。

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大街西、北宋路北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务要求:无 业绩要求:无 信誉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无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12-1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01-09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6-01-09 08:45
开标时间:2026-01-09 08:45
开标地点:开标7
供货时间:计划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540个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工程监理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69052016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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