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阎家店镇马兰路部分路段修缮及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B202510510001000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与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招标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采购人名称:迁安市阎家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迁安市阎家店镇阎二村万众路1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女士 1375450712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迁安市兴安街道办事处丽都景苑21号楼3号商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秀敏 0315-7661228
采购预算金额:4810107.9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迁安市阎家店镇马兰路沿线两侧,主要包括景观墙现状标语改造、文化墙广告牌移位;马兰路沿线新建7个迁纸文化主题景观墙及地面硬化铺装等。
项目实施地点 :迁安市阎家店镇马兰路沿线两侧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具有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业绩要求:无 信誉要求:本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时查询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其他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与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招标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11-1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11-18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5-12-08 09:00
开标时间:2025-12-08 09:00
开标地点:开标竞价室(1)—01号机位
供货时间:15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迁安市阎家店镇马兰路部分路段修缮及改造项目
传真电话:0315-7661228
受理质疑电话:15613518659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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