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B2025113360010010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采购人名称: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衡水市景县景华大街27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郭洪臻 0318-422276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深州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耿双久 0318-5190909
采购预算金额:1416480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衡水市景县城区及其下辖14个乡镇:安陵镇、北留智镇、广川镇、后留名府乡、洚河流镇、连镇乡、梁集镇、刘集乡、留智庙镇、龙华镇、青兰镇、王千寺镇、王瞳镇、温城镇及城区三条路(董仲舒路、景华大街、景新大街),本项目共新建污水管网干支管总长度约102.3km,并配套建设管网附属设施;更新改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4座。
  2.2招标范围:衡水市景县城区及其下辖14个乡镇:安陵镇、北留智镇、广川镇、后留名府乡、洚河流镇、连镇乡、梁集镇、刘集乡、留智庙镇、龙华镇、青兰镇、王千寺镇、王瞳镇、温城镇及城区三条路(董仲舒路、景华大街、景新大街),本项目共新建污水管网干支管总长度约102.3km,并配套建设管网附属设施;更新改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4座。

项目实施地点 :景县县域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①设计: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勘察:岩土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 /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完成过 / 。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12-0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12-09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5-12-24 09:00
开标时间:2025-12-24 09:00
开标地点: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2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8-5190909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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