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城区排水管网和排水通道修建及疏通改造项目-葫草干沟疏通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5103330010040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 :海兴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主任 0317-661165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2号怡和阳光大厦C座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 0317-8675006
采购预算金额:12266927.3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226.69273万元;建设规模:葫草干沟城区段长约6635米,河道清淤疏通,改扩建箱涵三座,兴民街跨越渠道处道路两侧新建护栏共44m,两侧渠道各新建 20m生态护坡。K0+320新建d1400连通管道,兴达街(海政路-海安路)道路西侧新建d800-d1400雨水管道,海安路过葫草千沟处在非机动车道新建d1400雨水管道。建设地点:沧州市海兴县。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与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7906385.23元;二标段:4360542.07元。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日。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其他: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1、铺设排水管道544米,包含检查井、收水井、收水支管、吹水口等附属设施;2、改扩建2-6x4米排水箱涵两座,包含顺接路面的拆除与恢复、箱涵两侧护坡等;3、河道清淤13324立方米,河道边坡修整 7526.4 立方米;二标段:1、铺设排水管道39米,包含检查井排水闸门等附属设施;2、改扩建排水箱涵一座,包含顺接路面的拆除与恢复、箱涵两侧护坡等;3、河道清淤 3612.03立方米,河道挖方7462.29 立方米。)
项目实施地点 :沧州市海兴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 。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期社保证明);(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11-0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11-12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5-11-27 09:00
开标时间:2025-11-27 09:00
开标地点:沧州市海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180日历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7-8675006
受理质疑电话:0317-8675006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 :海兴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主任 0317-661165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2号怡和阳光大厦C座9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 0317-8675006
采购预算金额:12266927.3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226.69273万元;建设规模:葫草干沟城区段长约6635米,河道清淤疏通,改扩建箱涵三座,兴民街跨越渠道处道路两侧新建护栏共44m,两侧渠道各新建 20m生态护坡。K0+320新建d1400连通管道,兴达街(海政路-海安路)道路西侧新建d800-d1400雨水管道,海安路过葫草千沟处在非机动车道新建d1400雨水管道。建设地点:沧州市海兴县。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与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7906385.23元;二标段:4360542.07元。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日。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其他: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1、铺设排水管道544米,包含检查井、收水井、收水支管、吹水口等附属设施;2、改扩建2-6x4米排水箱涵两座,包含顺接路面的拆除与恢复、箱涵两侧护坡等;3、河道清淤13324立方米,河道边坡修整 7526.4 立方米;二标段:1、铺设排水管道39米,包含检查井排水闸门等附属设施;2、改扩建排水箱涵一座,包含顺接路面的拆除与恢复、箱涵两侧护坡等;3、河道清淤 3612.03立方米,河道挖方7462.29 立方米。)
项目实施地点 :沧州市海兴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 。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期社保证明);(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11-0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11-12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5-11-27 09:00
开标时间:2025-11-27 09:00
开标地点:沧州市海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180日历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7-8675006
受理质疑电话:0317-8675006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