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立体过街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510802001000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null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保定市高新区恒源路8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邵萍 0312-310512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兰亚红 0311-83086856
采购预算金额:39195378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5066.85 万元,包括工程费用3870.8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在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东西两校区间设置地下通道下穿学苑街。主通道位于东区西1门北侧,净宽19米,长约60米,通道顶板埋深约4米,通道共设置5处出入口,其中东侧南北各设置一个出入口,分别对应西1门及西2门,西1门处出入口为 1:2梯道,梯道长度约63.4米,西2门处为 1: 12 坡道:坡道长度约132米,梯坡道净宽均为11.4米。西侧南北共设置3 个出入口,南侧出入口对应西区东1门,为坡度1:8道,净宽11.4米,长约86米。北侧2个出入口分别对应西区临时出口及东2门,临时出口处出入口为1:2梯道,长约23.7米,东2门处出入口为1:12坡道,长约132米,梯坡道净宽度均为6米,5处出入口位置均需占用现状道路外侧绿化带及部分学校内部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承包人需完成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结算工作,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919.5378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48.7378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3870.8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完成(具体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开工通知书作为开工起始日期)
2.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与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深度达标,通过审查,满足项目功能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项目实施地点 :位于河北大学七一路东校区东西两区,横跨学苑街。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业绩要求:自2020年9 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或者3000万元及以上工程总承包业绩; 施工类业绩: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和竣工(交工)验收资料扫描件同时具备为准,时间以竣工(交工)验收资料中标注的竣工(交工)时间为准(体现工程范围、时间等关键信息); 工程总承包类业绩: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和竣工(交工)验收资料扫描件同时具备为准,时间以竣工(交工)验收资料中标注的竣工(交工)时间为准(体现工程范围、时间等关键信息)业绩; 其他要求:(1)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11-2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11-27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5-12-19 09:00
开标时间:2025-12-19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供货时间: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完成(具体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开工通知书作为开工起始日期)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承包人需完成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结算工作,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3086856
备注:屏蔽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null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保定市高新区恒源路8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邵萍 0312-310512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兰亚红 0311-83086856
采购预算金额:39195378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5066.85 万元,包括工程费用3870.8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拟在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东西两校区间设置地下通道下穿学苑街。主通道位于东区西1门北侧,净宽19米,长约60米,通道顶板埋深约4米,通道共设置5处出入口,其中东侧南北各设置一个出入口,分别对应西1门及西2门,西1门处出入口为 1:2梯道,梯道长度约63.4米,西2门处为 1: 12 坡道:坡道长度约132米,梯坡道净宽均为11.4米。西侧南北共设置3 个出入口,南侧出入口对应西区东1门,为坡度1:8道,净宽11.4米,长约86米。北侧2个出入口分别对应西区临时出口及东2门,临时出口处出入口为1:2梯道,长约23.7米,东2门处出入口为1:12坡道,长约132米,梯坡道净宽度均为6米,5处出入口位置均需占用现状道路外侧绿化带及部分学校内部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承包人需完成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结算工作,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919.5378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48.7378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3870.8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完成(具体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开工通知书作为开工起始日期)
2.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与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深度达标,通过审查,满足项目功能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项目实施地点 :位于河北大学七一路东校区东西两区,横跨学苑街。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业绩要求:自2020年9 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或者3000万元及以上工程总承包业绩; 施工类业绩: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和竣工(交工)验收资料扫描件同时具备为准,时间以竣工(交工)验收资料中标注的竣工(交工)时间为准(体现工程范围、时间等关键信息); 工程总承包类业绩:以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和竣工(交工)验收资料扫描件同时具备为准,时间以竣工(交工)验收资料中标注的竣工(交工)时间为准(体现工程范围、时间等关键信息)业绩; 其他要求:(1)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11-2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11-27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5-12-19 09:00
开标时间:2025-12-19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供货时间: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完成(具体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开工通知书作为开工起始日期)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承包人需完成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审计、结算工作,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3086856
备注:屏蔽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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