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永安新区路网建设工程(泊头市永安新区地下管网排水防涝工程)—一号干渠路、人民路、长安路监理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512334001003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泊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泊头市解放东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付强 0317-822532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解放西路以南狮城大道东京贵中心3#办公楼1308号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宁 0317-5207740
采购预算金额:30899284.94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045.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3451.06 万元,建设规模:雨水管网总长度约 4439米,污水管网总长度约 5004 米,给水管道约5533 米,其中一号干渠路雨水管道 937米,污水管道959 米,给水管道 1165 米;人民路雨水管道 1865 米,污水管道 2407米,给水管道2610 米;长安路雨水管道 1637米,污水管道 1638 米,给水管道 1758 米。建设地点:泊头市永安新区
  2.2招标范围: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的监理服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监理服务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过程中的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3.61 万元。
  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止

项目实施地点 :泊头市永安新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100%面向小微企业; 。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4、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本次招标 允许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5.1 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5.2 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在建工程的数量不超过2项。 6、其他: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具有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三)其他 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8、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投标人必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其他要求: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采用远程异地分散“双盲”评审。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12-31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6-01-05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6-01-23 10:00
开标时间:2026-01-23 10: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供货时间: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止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7-5207740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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