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白洋淀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易县富岗乡-良岗镇一带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5年度)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

采购项目编号:HB202511324001002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人地址 :保定市易县易州镇荆轲山村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磊 0312-713700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荣毅国际产业园141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文子玮 0312-6508556
采购预算金额:45625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计19个治理区,总图斑面积约282453.08平方米,总治理面积为143150.28平方米,分别分布于易县良岗镇、桥家河乡、甘河净乡、易州镇、大龙华乡、坡仓乡、紫荆关镇、南城司乡、高村镇9个乡镇。
  建设地点:保定市易县良岗镇、易县桥家河乡、易县甘河净乡、易县易州镇、易县大龙华乡、易县坡仓乡、易县紫荆关镇、易县南城司乡、易县高村镇。
  2.2招标范围:2.2.1勘查工作范围:收集资料、地形测绘、工程地质测量、剖面测量等以及编制勘查报告等;设计工作范围:根据勘查成果,做出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等所有设计工作;施工工作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移交等,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等工作目在养护期内承担养护工作,并对项目的全部范围承担相应期限内的保修工作。
  2.2.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56.25万元 。
  2.2.3工期:90日历天(勘查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2.2.4 质量标准:勘查设计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实施地点 :保定市易县良岗镇、易县桥家河乡、易县甘河净乡、易县易州镇、易县大龙华乡、易县坡仓乡、易县紫荆关镇、易县南城司乡、易县高村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3.1.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1.1.2(1)勘查资质要求: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或治理)勘查甲级资质(资质类别包含勘查内容)(2)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或治理)设计甲级资质(资质类别包含设计内容);(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地质灾害防治(或治理)施工甲级资质。3.1.1.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 应提供)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勘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11月 14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查询的信息为准,开标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 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标准执行。执行对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份额预留。若投标人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需预留该项目合同总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投标文件中须附分包协议/意向及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需预留该项目合同总额 24%及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附分包协议/意向及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或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11-1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11-20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5-12-04 09:00
开标时间:2025-12-04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供货时间:90日历天(勘查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勘查工作范围:收集资料、地形测绘、工程地质测量、剖面测量等以及编制勘查报告等;设计工作范围:根据勘查成果,做出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等所有设计工作;施工工作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移交等,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等工作目在养护期内承担养护工作,并对项目的全部范围承担相应期限内的保修工作
传真电话:0312-6508556
受理质疑电话:0312-6508556
备注:屏蔽、矿山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