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第十三中学等9所学校塑胶操场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B202511360001008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莲池区教育和体育局
采购人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红旗大街32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建龙 0312-501272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永华街道办事处裕华西路418号裕华金街A座423室商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晓磊 0312-2052529
采购预算金额:7679721.76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84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791.91 万元。建设规模:拟对保定市第十三中学、保定市第十三中学东校区、保定市第二中学分校、保定市第二十二中学、县学街小学、中华路小学、青年路小学、厚福盈小学(南校区)、联盟西路小学、西韩蒋小学等9所学校操场基础修复、铺设塑胶面层和人工草、篮球场铺设硅PU面层等 。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其他: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保定市第十三中学等9所学校塑胶操场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范围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679721.76元。

项目实施地点 :保定市第十三中学、保定市第十三中学东校区、保定市第二中学分校、保定市第二十二中学、县学街小学、中华路小学、青年路小学、厚福盈小学(南校区)、联盟西路小学、西韩蒋小学等9所学校内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 3.3.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 其他: /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职称,□ /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9 / 。 (三)其他 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12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2025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12-0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12-11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l.hebpr.cn/hbggfwpt/)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5-12-29 09:00
开标时间:2025-12-29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l.hebpr.cn/hbggfwpt/)
供货时间:15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拟对保定市第十三中学、保定市第十三中学东校区、保定市第二中学分校、保定市第二十二中学、县学街小学、中华路小学、青年路小学、厚福盈小学(南校区)、联盟西路小学、西韩蒋小学等9所学校操场基础修复、铺设塑胶面层和人工草、篮球场铺设硅PU面层等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2-5012727;0312-2052529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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