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510826001000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采购人名称: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邢台市平乡县河古庙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向阳 0319-782192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文苑北路508号邢燃大厦南写字楼13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运胜 0319-3133143
采购预算金额:158438500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8785.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2315.9 万元,建设规模:(1)再生水厂建设内容:①建设再生水厂一座,占地面积为10032㎡,厂区建筑面积为1669.66㎡,规模为 0.4万m3/d;②新建一座一体化净水设施,规模为0.4万m3/d;③现状进水加压泵房改造,泵房规模调整为Q=0.4万m3/d,H=15m,主要将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加压至一体化净水设施;④增设一座出水加压泵房(Q=0.4万m3/d,H=30m),主要将一体化净水设施处理后的再生水输送至市政再生水管;⑤对河古庙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内现状水池改造为调蓄池,容积为2000m3;⑥新建DN250排水管271m,收集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至进水加压泵房;⑦新建 DN250排水管188m,排放一体化净水设施污废水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⑧新建 DN500 事故溢流管1170m,排入中水人工湖内;⑨拆除河古庙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原设施。(2)再生水管网及消防灌溉配套建设内容:①新建DN100~DN300再生水主管道约30.30km及配套设施;②新建DN100消防支管1285m,新建257座消火栓,20套消防水鹤;③新建 DN50 灌溉支管28.4km,新建灌溉喷头 5680套及配套设施;④对管道敷设破坏的路面及配套设施进行原状恢复。(3)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内容:①新建一座工业废水处理厂规模为1500m3/d;工业废水厂占地面积为4967㎡,厂区建筑面积为1597.17㎡;②新建DN200输水管4.2km,排放工业废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③新建DN200输水管1.15km,连接至纬二路现状再生水管网。④新建DN110收水管7.13km,收集企业排放的工业污水至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地点: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强久路东段北侧、纬一路北侧,经三街东侧及纬二路、天顺路、强久路、红思达路、经三街、天大街、恒驰大道、经七街、经八街 。
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强久路东段北侧、纬一路北侧,经三街东侧及纬二路、天顺路、强久路、红思达路、经三街、天大街、恒驰大道、经七街、经八街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0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其他要求:√3.3.4其他: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 / 。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10-2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11-0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5-11-19 09:00
开标时间:2025-11-19 09:00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无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无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无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采购人名称: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 :邢台市平乡县河古庙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向阳 0319-782192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文苑北路508号邢燃大厦南写字楼13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运胜 0319-3133143
采购预算金额:158438500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8785.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2315.9 万元,建设规模:(1)再生水厂建设内容:①建设再生水厂一座,占地面积为10032㎡,厂区建筑面积为1669.66㎡,规模为 0.4万m3/d;②新建一座一体化净水设施,规模为0.4万m3/d;③现状进水加压泵房改造,泵房规模调整为Q=0.4万m3/d,H=15m,主要将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加压至一体化净水设施;④增设一座出水加压泵房(Q=0.4万m3/d,H=30m),主要将一体化净水设施处理后的再生水输送至市政再生水管;⑤对河古庙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内现状水池改造为调蓄池,容积为2000m3;⑥新建DN250排水管271m,收集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至进水加压泵房;⑦新建 DN250排水管188m,排放一体化净水设施污废水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⑧新建 DN500 事故溢流管1170m,排入中水人工湖内;⑨拆除河古庙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原设施。(2)再生水管网及消防灌溉配套建设内容:①新建DN100~DN300再生水主管道约30.30km及配套设施;②新建DN100消防支管1285m,新建257座消火栓,20套消防水鹤;③新建 DN50 灌溉支管28.4km,新建灌溉喷头 5680套及配套设施;④对管道敷设破坏的路面及配套设施进行原状恢复。(3)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内容:①新建一座工业废水处理厂规模为1500m3/d;工业废水厂占地面积为4967㎡,厂区建筑面积为1597.17㎡;②新建DN200输水管4.2km,排放工业废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③新建DN200输水管1.15km,连接至纬二路现状再生水管网。④新建DN110收水管7.13km,收集企业排放的工业污水至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地点: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强久路东段北侧、纬一路北侧,经三街东侧及纬二路、天顺路、强久路、红思达路、经三街、天大街、恒驰大道、经七街、经八街 。
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平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强久路东段北侧、纬一路北侧,经三街东侧及纬二路、天顺路、强久路、红思达路、经三街、天大街、恒驰大道、经七街、经八街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0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其他要求:√3.3.4其他: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 / 。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10-2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11-0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5-11-19 09:00
开标时间:2025-11-19 09:00
开标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无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无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无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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