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岗南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512326001004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平山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 :平山县平山镇正义路4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玺家 0311-8291188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薛旸、盖森 0311-86958901
采购预算金额:1952500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用地面积约643公顷,共10个村庄:岗南镇闫常峪村(34公顷)、霍南庄村(53公顷)、霍宾台村(41公顷)、霍北庄村(54公顷)、西岗南村(102公顷)、东岗南村(104公顷)、郭苏村(42公顷)、三角村(39公顷)、韩庄村(52公顷)、石盆峪村(122公顷),道路村庄修缮和环境整治,含盖铺设 DN32-DN65 供水管网14500米,改造供水设施4处,DN110-DN400 污水管网29280米,建设污水处理设施8处,垃圾收集点103处,公共厕所 7 座,坑塘治理4处,改造停车场6990平方米(含充电桩)。
  2.1.2 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岗南镇闫常峪村、霍南庄村、霍宾台村、霍北庄村、西岗南村、东岗南村、郭苏村、三角村、韩庄村、石盆峪村等 10 个村庄。
  2.1.3 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相关住建手续之日止。
  2.1.4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涉及岗南镇闫常峪村、霍南庄村、霍宾台村、霍北庄村、西岗南村、东岗南村、郭苏村、三角村、韩庄村、石盆峪村等 10 个村庄。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符合下述3类任意1种情形均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此3项同时具备); ③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此3项同时具备)。 财务要求:无 业绩要求:无 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符合下述3类任意1种情形均可):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②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③风景园林工程师职称资格。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12-1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12-25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6-01-09 08:45
开标时间:2026-01-09 08:45
开标地点:开标室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相关住建手续之日止。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用地面积约643公顷,共10个村庄:岗南镇闫常峪村(34公顷)、霍南庄村(53公顷)、霍宾台村(41公顷)、霍北庄村(54公顷)、西岗南村(102公顷)、东岗南村(104公顷)、郭苏村(42公顷)、三角村(39公顷)、韩庄村(52公顷)、石盆峪村(122公顷),道路村庄修缮和环境整治,含盖铺设 DN32-DN65 供水管网14500米,改造供水设施4处,DN110-DN400 污水管网29280米,建设污水处理设施8处,垃圾收集点103处,公共厕所 7 座,坑塘治理4处,改造停车场6990平方米(含充电桩)。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6958901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