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河北净菜”生产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512802001000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永清县刘街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刘街乡刘街村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雅超 1318035458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高新区康安道京台嘉苑小区一区5号楼1单元80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刚 0316-6277078
采购预算金额:102348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84.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748.36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3056.47平方米,新建净菜冷藏库一层(3000平方米),设备间56.47平方米,购置制冷机组等设备,同时建设电气、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永清县刘街乡彩木营村。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工程、设计采用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方式,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023.48 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 :永清县刘街乡彩木营村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合同,明确权利责任。(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或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 /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 EPC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否为同一人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且均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其他要求:(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2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资质证书整改期限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暂扣期间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和合同签订。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开标截止时间3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2025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开标截止时间3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12-1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12-19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6-01-08 09:30
开标时间:2026-01-08 09:3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供货时间:36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项目建设工程、设计采用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方式,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6-6277078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永清县刘街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刘街乡刘街村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雅超 1318035458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高新区康安道京台嘉苑小区一区5号楼1单元80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刚 0316-6277078
采购预算金额:102348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084.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748.36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3056.47平方米,新建净菜冷藏库一层(3000平方米),设备间56.47平方米,购置制冷机组等设备,同时建设电气、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永清县刘街乡彩木营村。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工程、设计采用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方式,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023.48 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 :永清县刘街乡彩木营村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合同,明确权利责任。(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或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 /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 EPC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否为同一人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且均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其他要求:(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12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资质证书整改期限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暂扣期间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和合同签订。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开标截止时间3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2025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开标截止时间3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12-1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5-12-19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6-01-08 09:30
开标时间:2026-01-08 09:3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供货时间:36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项目建设工程、设计采用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方式,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6-6277078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