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1819001000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采购人名称:泊头市行政审批局
采购人地址 :泊头市裕华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宋先生 0317-806160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泊头市裕华西路(公证处南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褚女士 0317-8098157
采购预算金额:1085000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6548.87平方米(约合9.82亩),总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地上主体四层局部五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业务技术用房,停车场、绿化等配套工程。
  设计周期: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批复后10日历天内提交单体建筑施工图设计,外网工程施工图设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景观方案、施工图设计。

项目实施地点 :沧州市泊头市人民路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信誉要求:1.投标人出具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承诺书 2.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声明); 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投标无效;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全国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执业资格;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1-2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1-26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19 09:00
开标时间:2024-02-19 09:00
开标地点:惠招标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3363669138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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