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城区外排水系排涝提升综合治理项目(清淤疏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23320010028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 :沧州市新华区交通北大道
采购人联系方式:宁峰 0317-217718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祥泰路66号中冶盛世广场C区商业办公01单元17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梦林 0311-83990151
采购预算金额:61239000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沧州市城区外排水系排涝提升综合治理项目(清淤疏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建设地点:小流津排水渠、沧浪渠。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小流津排水渠:渠道扩挖清淤总长度24.72km;(2)沧浪渠:渠道扩挖清淤总长度22.52km。
  (四)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五)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六)计划工期:合同签署10日内提交施工图、预算等设计成果;施工工期:2024年06月30日前全部完工。
  (七)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本次招标,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分别为:异议渠道:河北众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11-83990151;沧州市水务局0317-2177185。
  

项目实施地点 :小流津排水渠、沧浪渠。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①工程设计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信誉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及以上职称; 专职安全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本);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及以上职称; 拟派往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人员。 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提供2023年08月-2024年02月期间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时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人员养老保险的证明) 其他要求:本项目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及以上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2-2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3-0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9 09:00
开标时间:2024-03-19 09:00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3990151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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