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建国镇霍庄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2813001000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故城县建国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故城县建国镇政大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范海伟 1863186566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华诚街68号华普园三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鹏 16690519443
采购预算金额:5850000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故城县建国镇霍庄村。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分由一环线(环村提升改造工程)、两场馆(冀南“四.二九”纪念馆建设工程、冀南“四.二九”烈士陵园提升工程)、五节点(村标广场建设、林荫广场提升改造、革命英雄纪念园建设、纪念馆及游园建设、村西坑塘改造)、乡村振兴新业态、新建村活动场所等部分组成。
  2.1.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项目建设需求,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实施地点 :故城县建国镇霍庄村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具有市政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1.2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施工负责人资格: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前提下,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但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联合体成员除外),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3-0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3-07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2 09:30
开标时间:2024-03-22 09:30
开标地点: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18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施工等过程的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其他服务。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6690519443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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