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基层防灾工程项目四标段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4426001001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5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涛 0311-8785261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高新区槐安东路与祁连街交口东南角长九中心A区B座3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利刚 付新永 0311-86821680
采购预算金额:486120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基层防灾工程项目四标段
  招标内容:设备采购与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分包情况:石家庄市基层防灾工程项目四标段共分为4个包:
  1包:便携式除颤仪、便携式担架采购及安装
  2包:后勤保障车(宿营车)、后勤保障车(洗衣烘干车)、后勤保障车辆(救援运兵车)、后勤保障车辆(装备运输车)、应急电源车采购及安装
  3包:救援无人机(测流无人机)、救援无人机(灭火无人机)、救援无人机(巡堤查险无人机)、救援无人机(照明无人机)、救援无人机(侦 察无人机)、通信指挥装备 ( 布控球 )、通信指挥装备( 单兵图传 )、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应急电源、防水头灯采购及安装
  4包:移动照明工作平台、应急照明系统采购及安装
  2.2招标范围:供货需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供货需求、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石家庄市区及所辖21个县市区)
  交货期:1包、3包、4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2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2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项目实施地点 :石家庄市区及所辖21个县市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1包:如供应商为制造商,应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财务要求: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其他要求:同一分包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注:一个制造商仅指分包中主要产品的制造商;主要产品之外的设备不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限制,也无需出具授权书)。(一个包一个主要产品)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分包、转包。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4-1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4-30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30 09:00
开标时间:2024-04-30 09:00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设备采购与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6821680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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