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东万口乡人民政府2024年东万口乡北茨村至南茨、塘子营村至石门沟通村道路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MZZB-24Z009
项目名称: 2024年东万口乡北茨村至南茨、塘子营村至石门沟通村道路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039489.00
最高限价: 3039489.00元,一标段:639892.00元;二标段:2399597.00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一标段:包括新建北茨村至南茨通村道路1.44公里,路宽3.5米,路面沥青混凝土;二标段:新建塘子营村至石门沟通村道路3.7公里,路宽5米,路面沥青混凝土。项目均按四级公路(Ⅱ类)标准,设计速度15km/h。#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前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文件,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或交安B类),且无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18日至 2024年03月22日, 9:00-12:00-12: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文件。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张家口市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使用CA加密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8日08点3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3月28日08点30分
地点: 张家口市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使用CA加密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本项目不在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五)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六)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本项目拟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招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的无需再次注册。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电子报名,未及时注册或报名导致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七)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及时在“信用河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对符合规定的企业,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八)鼓励使用“政采贷”,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九)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供应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赤城县东万口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张家口市赤城县东万口乡
联系方式: 刘文广 0313-6410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张家口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口市经开区恒大广场14楼13号
联系方式: 王先生 0313-5889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0313-5889916
项目编号: MZZB-24Z009
项目名称: 2024年东万口乡北茨村至南茨、塘子营村至石门沟通村道路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039489.00
最高限价: 3039489.00元,一标段:639892.00元;二标段:2399597.00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一标段:包括新建北茨村至南茨通村道路1.44公里,路宽3.5米,路面沥青混凝土;二标段:新建塘子营村至石门沟通村道路3.7公里,路宽5米,路面沥青混凝土。项目均按四级公路(Ⅱ类)标准,设计速度15km/h。#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前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文件,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或交安B类),且无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18日至 2024年03月22日, 9:00-12:00-12: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文件。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2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张家口市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使用CA加密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8日08点3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3月28日08点30分
地点: 张家口市赤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使用CA加密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本项目不在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五)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六)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本项目拟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招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的无需再次注册。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电子报名,未及时注册或报名导致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七)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及时在“信用河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对符合规定的企业,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八)鼓励使用“政采贷”,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九)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供应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赤城县东万口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张家口市赤城县东万口乡
联系方式: 刘文广 0313-6410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张家口明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口市经开区恒大广场14楼13号
联系方式: 王先生 0313-5889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0313-588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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