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城区排水(污、雨)治理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2342001001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5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一 0317-350101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祥泰路66号中冶盛世广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 0311-83990151
采购预算金额:4330000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沧州市城区排水(污、雨)治理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2建设规模:(1)对市区的尚未分流的约194个老旧小区、57个企事业单位、24 个用水规模较大的酒店、餐饮及洗浴等场所进行雨污分流改造。(2)对主城区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清淤、错接混接的管道进行疏改、破损的管道进行修复,管网长度约201.9km, 同时对雨污水管道进行全面普查并建立数字化档案。(3)老旧管网新建改建部分:①长芦大道污水主管道复线工程②迎宾大道污水主管道复线工程③浮阳大道老旧管道改造工程④求是大道临时污水泵站工程(4)干渠治理及泵站建设部分:①排干一渠改造治理工程②海河路南边沟改造治理工程③南湖雨水调蓄改造工程④海河路污水泵站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建设地点:位于沧州市区内。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量标准:合格
  6 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
  7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本次招标,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分别为: 异议渠道:河北众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11-83990151;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0317-3501013。

项目实施地点 :沧州市运河区运河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监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监理人员不得少于9人(含总监理工程师,专业配备齐全)。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3-0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3-15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9 09:00
开标时间:2024-03-29 09:00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3990151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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