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邢台中心部分)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4332003012000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邢台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采购人地址 :邢台市郭守敬北路青年巷1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猛 0319-520580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玉村南路19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宋佳音 0311-66568213
采购预算金额:10001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及内容:修复重建国家基本水文站7处,中小河流水文站8处,专用水文站(原国家基本水位站)1处。其中土建部分包括:整治监测断面7处,修复观测路4处,设立水准点13处,新建测桥1处,新建水位计平台4座,维修水位计平台1座,新建水尺22根,新建流量测验平台2座,建设缆道房1处,维修缆道房2处,维修建设缆道4座,改造观测场1处,架设供电线路2处等。
  购置仪器设备共50台(套)。其中:水位观测设备5台(套),流量测验设备27台(套),水文图像监控设备9台(套),降水及蒸发观测设备2台(套),通讯设备5台(套),其他设备2台(套)等;
  2.1.2建设地点:邢台市境内;
  2.1.3项目实施周期:包括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期、竣工交付阶段,直至工程保修期满;
  2.1.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其附属工程施工的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项目实施地点 :邢台市境内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相应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4-10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4-16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6 09:00
开标时间:2024-05-06 0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 cn/hbjyzx/)
供货时间:2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及其附属工程施工的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66568213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