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冶河(一期)、(二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占地土地平整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3128010010003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井陉县微水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 :井陉县建设南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永生 0311-8202228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井陉县城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吕凤贤 0311-83878142
采购预算金额:8391539.08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2.1.1工程概况:井陉县冶河(一期)、(二期)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占地土地平整项目;2.1.2工程地点:井陉县微水镇南河头村、石圪垯村、长岗村、微水村、段庄村、罗庄村;2.1.3计划工期:30日历天;2.1.4质量标准:合格;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实施地点 :井陉县微水镇南河头村、石圪垯村、长岗村、微水村、段庄村、罗庄村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以评标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其他要求: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监督部门:井陉县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311-82022017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1-1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1-22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5 09:30
开标时间:2024-02-05 09:30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计划工期:3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复垦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3878142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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