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平山县木下线工上至下口段道路灾毁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1348007000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平山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平山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韩志霄 0311-8291895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0号乐橙商务广场C座212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吕云鹏、范雯茵 0311-66690033
采购预算金额:27731854.01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路线自北向南起点国道G338海天线,经工上村、店头村 、古道村、白羊口村、羊圈垴村、蒿田村、石堤村 、?辐沟村、泥里河村 、下口镇,至终点国道G207 乌海线(桩号范围为K61+535-K85+490)
2.1.2建设规模:按照原旧路路线、设计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公里/ 小时,主要对水毁路段的路基、路面、道路防护、涵洞及交通附属设施分别进行改造提升、恢复重建。其中,对工上至羊圈垴段路基宽度9 米,路面宽度8 米,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恢复重建;对羊圈垴至下口段路基宽度为7. 5米,路面宽度为6. 5 米,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进行整体改造提升;对17道涵洞及沿线其他交通附属设施进行恢复重建。全线涉及的桥涵按照汽?荷载公路- II级进行建设。本项目全部在原有占地范围内实施,不涉及新增占地。
2.1.3计划工期:2024年3月1日开工,2024年10月31日完工,工期:7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项目实施地点 :平山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等条件和能力,满足本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 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预算金额的40%,其中含预留给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60%,如投标人非小微企业(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的,则须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标,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进行评标。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2-0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2-09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招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均要下载招标文件,缺一不可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7 09:00
开标时间:2024-03-07 09:00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2024年3月1日开工,2024年10月31日完工,工期:7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5231132223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平山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平山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韩志霄 0311-8291895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0号乐橙商务广场C座212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吕云鹏、范雯茵 0311-66690033
采购预算金额:27731854.01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路线自北向南起点国道G338海天线,经工上村、店头村 、古道村、白羊口村、羊圈垴村、蒿田村、石堤村 、?辐沟村、泥里河村 、下口镇,至终点国道G207 乌海线(桩号范围为K61+535-K85+490)
2.1.2建设规模:按照原旧路路线、设计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公里/ 小时,主要对水毁路段的路基、路面、道路防护、涵洞及交通附属设施分别进行改造提升、恢复重建。其中,对工上至羊圈垴段路基宽度9 米,路面宽度8 米,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恢复重建;对羊圈垴至下口段路基宽度为7. 5米,路面宽度为6. 5 米,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进行整体改造提升;对17道涵洞及沿线其他交通附属设施进行恢复重建。全线涉及的桥涵按照汽?荷载公路- II级进行建设。本项目全部在原有占地范围内实施,不涉及新增占地。
2.1.3计划工期:2024年3月1日开工,2024年10月31日完工,工期:7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项目实施地点 :平山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等条件和能力,满足本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 其他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预算金额的40%,其中含预留给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60%,如投标人非小微企业(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的,则须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标,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进行评标。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2-0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2-09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招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均要下载招标文件,缺一不可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7 09:00
开标时间:2024-03-07 09:00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2024年3月1日开工,2024年10月31日完工,工期:7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5231132223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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