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试点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AZZ-2023-B-014
项目名称: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60000.00
最高限价: 760000元,其中A包380000元;B包380000元
采购需求: 拟对2021年完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投保,详见服务要求。#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保险索赔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一年质保期满之日起,保险赔偿期限为10年,具体以保险单载明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本国服务、支持节约能源、支持环境保护、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机构或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作为唯一供应商(以授权时间最早为准),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给予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应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应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 (6)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及行贿犯罪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录网站自行查询,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行贿受贿案件”,同时将查询结果页面作为证据留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05日至 2024年02月09日, 9-12-2-5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用项目管理 V3.0 交易信息平台”同时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网上开标,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 字证书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0日09点3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2月20日09点30分
地点: 网上开标,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 字证书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网站要求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若供应商在使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系统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1880-195。 3、招标文件(含各类澄清答疑)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相关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政务公开“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4、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根据冀财采〔2023〕14号《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盲评”: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磋商小组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明标部分商务文件与暗标部分技术文件内容在编制过程中不得混编。暗标部分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按电子平台要求加密上传,暗标部分不需要电子签章。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内容编制错误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雄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 雄州路481号
联系方式: 刘义 0312-5561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雄安中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镇东安各庄村1区152号
联系方式: 王一宁 0312-5822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一宁
电 话: 0312-5822381
项目编号: XAZZ-2023-B-014
项目名称: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60000.00
最高限价: 760000元,其中A包380000元;B包380000元
采购需求: 拟对2021年完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投保,详见服务要求。#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保险索赔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一年质保期满之日起,保险赔偿期限为10年,具体以保险单载明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本国服务、支持节约能源、支持环境保护、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机构或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作为唯一供应商(以授权时间最早为准),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给予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应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应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 (6)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及行贿犯罪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录网站自行查询,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行贿受贿案件”,同时将查询结果页面作为证据留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05日至 2024年02月09日, 9-12-2-5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用项目管理 V3.0 交易信息平台”同时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网上开标,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 字证书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0日09点3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2月20日09点30分
地点: 网上开标,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 字证书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网站要求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若供应商在使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系统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1880-195。 3、招标文件(含各类澄清答疑)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相关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政务公开“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4、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根据冀财采〔2023〕14号《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盲评”: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磋商小组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明标部分商务文件与暗标部分技术文件内容在编制过程中不得混编。暗标部分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按电子平台要求加密上传,暗标部分不需要电子签章。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内容编制错误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雄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 雄州路481号
联系方式: 刘义 0312-5561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雄安中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镇东安各庄村1区152号
联系方式: 王一宁 0312-5822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一宁
电 话: 0312-5822381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