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排河沧县段治理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2332001004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沧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 :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南大道7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广涛 0317-520000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利华巷8号高远丽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丽丽 0311-69013302
采购预算金额:52849338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南排河沧县段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工程治理范围为沧县104国道下游至沧县黄骅市界治理长度36.5公里。
(3)建设内容:河道清疏浚、堤防加高培厚、穿堤建筑物重建及加固等。
(4)工程质量:优良。
(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为一个标段;
(6)计划工期:11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项目开工令为准。
项目实施地点 :沧州市沧县瑞丰精铸厂西北约262米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①委托代理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③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委采取盲抽方式,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④本标段招标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中有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并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查询”中查询; 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查询”中查询;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2-0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2-21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全流程)同时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1 09:00
开标时间:2024-03-01 09:00
开标地点: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供货时间:11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项目开工令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8631153552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沧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 :沧州市新华区千童南大道7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广涛 0317-520000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利华巷8号高远丽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丽丽 0311-69013302
采购预算金额:52849338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南排河沧县段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工程治理范围为沧县104国道下游至沧县黄骅市界治理长度36.5公里。
(3)建设内容:河道清疏浚、堤防加高培厚、穿堤建筑物重建及加固等。
(4)工程质量:优良。
(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为一个标段;
(6)计划工期:11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项目开工令为准。
项目实施地点 :沧州市沧县瑞丰精铸厂西北约262米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①委托代理人及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③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委采取盲抽方式,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④本标段招标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中有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并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查询”中查询; 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查询”中查询;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2-09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2-21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全流程)同时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1 09:00
开标时间:2024-03-01 09:00
开标地点: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供货时间:11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下达项目开工令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8631153552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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