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博物馆基础设施提升改造EPC工程总承包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2333001000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 :元氏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时晓泽 8653016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0号乐橙商务广场C座110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范雯茵 14731108111
采购预算金额:236000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项目的建设地点:元氏县槐阳镇西韩台村南
  规模:本项目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建筑进行改造,改造面积2171.02平方米,其中主馆两层室内改造,面积约1453.82平方米,东西两侧配馆改造,面积约459.2平方米,东西两侧长廊改造154.5平方米。改造保安室27.54平方米,接待服务厅约42平方米,卫生间33.96平方米。配套改建室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暖通改造工程。并进行浮雕制作、布展美工、专用展柜、博物馆灯具装饰装修工程。
  计划工期;11个月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

项目实施地点 :元氏县槐阳镇西韩台村南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项目经理资格: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设计类的中级工程师职称 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2-0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2-09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6 09:00
开标时间:2024-02-26 09:00
开标地点: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11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4731108111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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