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3333001002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 :海兴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程科长 0317-662808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玉峰 010-68405028
采购预算金额:350000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海兴县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海兴县
  2.3建设内容:改造污水管道约8645米,新建污水管道约7465米,改建雨水管道约6828米,新建雨水管道约3841米,改造提升污水泵站4座。
  2.4设计服务期限:15天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
  2.6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及其相关服务内容。
  2.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采用招标投标“双盲+分散”评审(具体要求详见冀政务办〔2023〕35号文)。
  

项目实施地点 :海兴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本工程设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初步设计能力。 3.2信誉要求: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提供近期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无。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及“分散”评标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3-1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3-21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3 09:00
开标时间:2024-04-03 09:00
开标地点: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10-68405028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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