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医院新院区项目(二期)一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3335001000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元氏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采购人地址 :元氏县常山路 143 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孙聪科 0311-8460872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铺北路3号上河原著小区23号住宅楼02单元01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赏赏 0311-86780078 13028605210
采购预算金额:6740734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工程地点:元氏县龙河新区昌盛街 289 号
建设规模与内容:门诊医技综合楼及附属配套工程(不包含病房楼、感染楼、气动物流系统、箱式物流系统、医院信息化工程)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335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
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元氏县龙河新区昌盛街 289 号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勘察、设计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 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 质,施工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需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均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当天查询); 其他要求:①本项目为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分散+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监督单位: 元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2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 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 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总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拟派设计负责人 :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勘察负责人: 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须为施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3-0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3-10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7 09:00
开标时间:2024-03-27 09:00
开标地点: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2024-03-27 09:00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 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内容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6780078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元氏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采购人地址 :元氏县常山路 143 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孙聪科 0311-8460872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赵陵铺北路3号上河原著小区23号住宅楼02单元0104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赏赏 0311-86780078 13028605210
采购预算金额:6740734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工程地点:元氏县龙河新区昌盛街 289 号
建设规模与内容:门诊医技综合楼及附属配套工程(不包含病房楼、感染楼、气动物流系统、箱式物流系统、医院信息化工程)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335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
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元氏县龙河新区昌盛街 289 号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勘察、设计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 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 质,施工企业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需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均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当天查询); 其他要求:①本项目为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分散+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监督单位: 元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2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 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 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总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拟派设计负责人 :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勘察负责人: 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须为施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3-0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3-10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7 09:00
开标时间:2024-03-27 09:00
开标地点: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2024-03-27 09:00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 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内容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1-86780078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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