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城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灾后恢复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4506001000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涿州市东兴南街3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璐 0312-396779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清凉寺街道亨通南街幸福嘉园底商 2005 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经理 0312-6679617
采购预算金额:3516200
采购用途 :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对涿州市主城区的街道进行灾后恢复,包括水毁范阳路、华阳路、107国道、腾飞大街四条街道及附属设施恢复;冠云路、甲秀路、东大街、东兴街、范阳路等道路水毁路面恢复;东门大街、康复路、东大街、甲秀路、东兴街等道路的水毁便道及路缘石恢复;同时对城区部分道路水毁路灯照明系统进行恢复。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结束止。建设地点:涿州市。
项目实施地点 :涿州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有资质的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 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专业)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技术部分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监理大纲”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监理大纲”部分进行评审。 受理异议联系人、联系方式:王璐0312-3967793、张经理0312-6679617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4-08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4-13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30 08:40
开标时间:2024-04-30 08:40
开标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供货时间: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结束止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项目对涿州市主城区的街道进行灾后恢复,包括水毁范阳路、华阳路、107国道、腾飞大街四条街道及附属设施恢复;冠云路、甲秀路、东大街、东兴街、范阳路等道路水毁路面恢复;东门大街、康复路、东大街、甲秀路、东兴街等道路的水毁便道及路缘石恢复;同时对城区部分道路水毁路灯照明系统进行恢复,本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保修阶段的监理。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5028439666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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