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智慧检院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202404151001000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详见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北路22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清贤 0311-6687126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6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池璐 0311-68052257
采购预算金额:74809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智慧检院项目(一期)
  2.1.2项目编号: YTZB-2024-037
  2.1.3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开发认罪认罚同录文件数字档案库和数字案件管理平台。其中开发认罪认罚同录文件数字档案库包括开发认罪认罚办案同录、办案场所设备资源管理、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管理、数据汇聚处理、数据融合处理、数据交换共享、数据集成服务、运维保障服务8个子系统;开发数字案件管理平台包括开发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检察业务考评3个系统。同时购置软件14套,主要是辅助办案工具集2套,包括量刑辅助工具、文书工具2.0;数据库9套;中间件3套。
  2.1.4标段划分:3个。
  2.1.5项目实施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日内完成。
  2.1.6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1.7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1包:主要建设认罪认罚同录文件档案数字库,包括:认罪认罚办案同录子系统、办案场所设备资源管理子系统、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管理子系统、数据汇聚处理子系统、数据融合处理子系统、数据交换共享子系统、数据集成服务子系统、运维保障服务子系统;数据库5套,中间件3套,政务云安全服务租赁。
  2包:主要建设数字案件管理平台,包括:案件流程监控系统、案件质量评查系统、检察业务考评系统;数据库4套。
  3包:内容为购置辅助办案工具集软件合计2套。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他要求:2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4-1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4-19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9 11:00
开标时间:2024-05-09 11: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日内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1包:主要建设认罪认罚同录文件档案数字库,包括:认罪认罚办案同录子系统、办案场所设备资源管理子系统、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管理子系统、数据汇聚处理子系统、数据融合处理子系统、数据交换共享子系统、数据集成服务子系统、运维保障服务子系统;数据库5套,中间件3套,政务云安全服务租赁。
传真电话:0311-68052257
受理质疑电话:13930150234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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