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省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补短板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省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补短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MCHC-DZ-ZG20262215

项目名称:2026年省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补短板建设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6000A7Z

预算金额(元):14140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3600000.00 , 标包2:1620000.00 , 标包3:590000.00 , 标包4:1250000.00 , 标包5:2100000.00 , 标包6:1980000.00 , 标包7:1800000.00 , 标包8:12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包1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6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包2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6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包3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包4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2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包5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包6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9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7

标项名称: 包7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8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8

标项名称: 包8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2: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3: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4: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5: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6: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7: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8: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 标项2: , 标项3: , 标项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5: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6: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7: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标项8: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2026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6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①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②网络申报完成截图。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资格审查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均作无效标处理。

标项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2026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6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①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②网络申报完成截图。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资格审查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均作无效标处理。

标项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2026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6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①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②网络申报完成截图。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资格审查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均作无效标处理。

标项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2026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6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①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②网络申报完成截图。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资格审查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均作无效标处理。

标项5: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2026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6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①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②网络申报完成截图。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资格审查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均作无效标处理。

标项6: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2026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6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①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②网络申报完成截图。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资格审查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均作无效标处理。

标项7: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2026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6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①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②网络申报完成截图。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资格审查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均作无效标处理。

标项8: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2026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6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①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②网络申报完成截图。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资格审查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均作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本项目包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将被拒绝;

标项5:

本项目包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将被拒绝;

标项6:

本项目包6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为小微企业,非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将被拒绝。

标项7:

本项目包7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为小微企业,非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将被拒绝。

标项8:

本项目包8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为小微企业,非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9日 至 2026年08月2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 标项4:否 , 标项5:否 , 标项6:否 , 标项7:否 , 标项8: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各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标项2: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各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标项3: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各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标项4: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各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标项5: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各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标项6: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各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标项7: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各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标项8:

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各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3.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57124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唐永盛、陈元勋、聂小菊、叶勇、贾育婷

项目联系方式:0851-86892151-806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永盛、陈元勋、聂小菊、叶勇、贾育婷

联系方式:1868504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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