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九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习水县九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习水县九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习水县九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850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习水县九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有业务用房始建于 1985 年,总建筑面积约 2000㎡,主要承担辖区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2025 年 8 月,经遵义市渝凡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鉴定,该建筑安全性等级为 DsU 级(D 级危房),存在重大建筑安全隐患,鉴定意见建议拆除处置。特进行本次招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习水县九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有业务用房始建于 1985 年,总建筑面积约 2000㎡,主要承担辖区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2025 年 8 月,经遵义市渝凡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鉴定,该建筑安全性等级为 DsU 级(D 级危房),存在重大建筑安全隐患,鉴定意见建议拆除处置。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须在九龙街道辖区范围内设立,现可供选择的有九龙街道洋台湾社区洋台湾棚户区、九龙街道伏龙小沟安置房、九龙街道伏龙游客接待中心。
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调查,九龙街道伏龙小沟安置房及九龙街道伏龙游客接待中心可连片使用面积均不足1000平米,仅有九龙街道洋台湾社区洋台湾棚户区连片使用面积约为2200平方米。
3.根据国家医疗机构建设相关标准及要求:①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②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2013〕62号)规范。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仅有贵州绿景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存量房产洋台湾社区洋台湾棚户区满足相关标准及本中心现有人员及设备等使用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无其他替代方案,特申请本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唯一供应商为贵州绿景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贵州绿景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杉王街道城西区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25日2026年07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简光海

联系电话:0851-22539120

联系地址:习水县九龙街道府东路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0851 2262 2825

联系地址:习水县杉王办事处习水东路15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卢德锋、李红燕、袁花文 

联系电话:0851-84727494

联系地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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