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龙井镇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仁怀市龙井镇村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示范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遵义市仁怀市龙井镇村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示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贵州省.遵义市) 网上办事系统下载(网上办事系统网址:http://111.124.94.50:88//TPBidder)或登录贵州省网上交易大厅后跳转到网上办事系统下载(贵州省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HY-2026-24号
项目名称:遵义市仁怀市龙井镇村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项目序列号: ZYB-20260707-000148-5
预算金额(元):541500
最高限价(元):541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遵义市仁怀市龙井镇村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41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安装垃圾分类亭30个,配套垃圾桶及完善停放点。(详见第七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商务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个月完成供货及安装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9日至2026年07月20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2:01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贵州省.遵义市) 网上办事系统下载(网上办事系统网址:http://111.124.94.50:88//TPBidder)或登录贵州省网上交易大厅后跳转到网上办事系统下载(贵州省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http://111.124.94.50:88/TPBidder/memberLogin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9日 09:30
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一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属于法人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供应商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投标供应商近 1 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 1 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 1个月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5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发生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投标供应商须没有不良信用记录,若有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一栏分别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行查询上述要求中各网站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段。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1.8信誉要求:投标人承诺本企业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三年内无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需出具相应的声明函;中小微企业的分类标分准按照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四部委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
2.2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3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根据《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遵财采〔2022〕17号)、《遵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2.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对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仁怀市龙井镇人民政府
地 址:仁怀市
联系方式:0851-22440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遵义泓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蔷薇国际X2栋11-21
联系方式:0851-27906698/15519441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令鹏、陈玲、张继锐
电 话:0851-27906698/15519441993
本公告的采购文件下载仅用于浏览文件,参与投标请登录贵州省公告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大厅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