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浦围茅洲工业区第一栋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2604683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浦围茅洲工业区第一栋
起始日期 2026年09月03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9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浦围茅洲工业区第一栋
面积/数量 6541.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厂房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3年(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响应有效期 120个自然日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28元/平方米/月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厂房(工业)
履约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需对租赁物业的质量、用途、现状、消防、面积、配套设施、交通状况、产权情况以及物业分租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实地勘察,并向有关部门咨询了租赁物业使用范围和安全使用要求和规定以及使用需增加的设施、设备,自行评估了以租赁物业当前现状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因租赁物使用限制或现状条件使承租方而无法使用租赁物,或承租方违规、违法使用租赁物的,承租方应自行承担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已查阅出租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并无异议,承诺按时签订合同、交纳租金、租赁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三)承租方全面负责租赁物使用期间的修缮、安全隐患排除以及二次消防、生产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四)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应符合政府环保及其他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使用过程中的排水、排污、排气、噪音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且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五)在租赁期内如遇土地房屋征收、城市更新或利益统筹,租赁合同无条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补偿责任;
(六)确认承租方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承租方不按约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为承租方自愿放弃本次招租,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租赁期满,如承租方需要续租的,需按《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等宝安区相关集体物业出租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程序进行;
(八)合同期满后或因承租方违约迫使出租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或合同期内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的,一切的固定资产(包括承租方投入变压设施、水电设施、消防设施、门窗、装修装饰等附属设施等)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九)承租方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原则上应以商业市场业态为主,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不可转租、分租。
(十)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十一)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其他补充说明 一、物业情况:
(一)物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沙浦围茅洲工业区第一栋,总租赁面积为6541㎡,物业租赁用途为工业;
(二)于2026年12月31日空置;
(三)原承租方:加纳橡胶工业(深圳)有限公司,租赁期满后,出租方负责办理清退;
(四)物业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主体消防。
二、投标及开标: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549444元 物业管理费 0.5 元/㎡/月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一)产生3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公开招标;
(二)产生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三)仅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仅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交易失败

项目日程

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16时00分00秒 评标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16时00分01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0日 16时00分00秒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00时00分00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00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是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2、企业信用资质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三)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的工商信息查询单;
(五)提供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联系人 黄经理;谢经理 联系方式 0755-27758815;15889776623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松岗沙浦围股份合作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委托合同、交易公告、交易文件或者意向方承诺函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集体企业指定账户: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机构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机构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
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租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异议。
三、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5〕6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四、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须通过阳光租赁平台在线交纳,意向承租方需要在项目公示期间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具体收款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以平台系统显示为准,到账时间以系统记录为准。
保证金的处理: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凭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办理交易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手续,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发起退付审批流程后3个工作日内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未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其交易保证金于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由交易系统在1个工作日内自动不计息原渠道退付。
五、需要承租人在承租后支付的除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如燃气使用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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