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部9月包装用袋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事业部9月包装用袋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YG26ZX0051377 |
| 项目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 项目类型 | 货物 |
| 采购方式 | 询价 | 项目行业分类 | 固体废物治理 |
| 公开方式 | 公开 | ||
| 资金来源 | 国有100% | ||
| 项目概况 | 事业部需采购一批包装袋,用于车间正常运转。 详见询价文件 | ||
| 公告名称 | 事业部9月包装用袋采购项目 | ||
| 公告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 发布时间 | 2026-09-11 15:00 至 2026-09-14 15:00 | ||
| 公告内容 |
付款方式: 供方负责送货至需方,需方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见票后60日历日内付款。
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供货的,每延迟一日,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若延迟时间达到10日(含10日)以上,视为供方根本违约,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除承担上述违约金外,供方还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2.若供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在需方通知后10日内负责免费更换,并按本条第1款的约定向需方支付延期交货的违约金;若拒绝更换、不及时更换或更换后仍不合格,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除承担上述违约金外,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3.在质保期内,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供方承担;若维修后仍存在质量问题,供方应在需方通知后10日内负责免费更换,若拒绝更换、不及时更换或更换后仍不合格,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应退还需方所付全部款项,且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4.合同签订后,供方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5.如供方送货时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供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退款,并向需方支付该批货款1倍的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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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名称 | 事业部9月包装用袋采购项目 | 标段编号 | YG26ZX0051377-01 |
| 报价方式 | 总价 | ||
| 采购控制价(元) | 159000 | ||
| 采购控制价(大写) | 壹拾伍万玖仟元整 | ||
| 评审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 否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
| 交货期(天) | 15 | ||
| 交货期说明 | 15日历日 | ||
| 招标/采购范围 | 事业部需采购一批包装袋,用于车间正常运转。 详见询价文件 | ||
| 资格条件 |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9-11 15: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9-14 15:00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9-14 15:00 |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 2026-09-14 15:00 |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9-14 15:00 |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线下获取 | ||
|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江边社区江畔路388号 | ||
| 开标时间 | 2026-09-14 15:00 | ||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江边社区江畔路388号 | ||
|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江边社区江畔路388号辅助工程楼101 | |
| 联系人 | 黄工 | |
| 联系电话 | 13410130827 | |
| 对外监督人员 | ||
| 对外监督电话 |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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