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A5栋0213A物业招租信息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1Z2604570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罗湖区A5栋0213A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8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9月04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金湖路61号 |
| 面积/数量 | 31.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5年(3年-5年) | 响应有效期 | 36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2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11.28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1%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综合 | ||
| 履约条件 | 1.该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 2.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3.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4.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5.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6.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不得向出租方索赔; 7.承租方承租该物业,须守法经营、安全使用租赁房产,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若承租方经营项目涉及任何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1个月租金。 9.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装修、改造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并从押金中扣除1个月租金。 10.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且除租赁费可开发票之外,其余一切费用,如安保费、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等仅可开普通收据; 11.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存在转租、转借行为。 12.该物业不得用于经营酒店、酒店公寓、棋牌室、私房菜、宾馆招待所、培训机构及仓库、生产车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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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深圳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6.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7.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按以下方式处置招租保证金: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后,深圳联交所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余额原路退回承租方。 8.该物业原租户使用中,目前租赁期限至2026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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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周期。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承诺并保证,截至报名之日(含当日),其近三年未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近三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如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则按注册之日起算); 3.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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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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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04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10,35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9月04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 联系人 | 谢经理;王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26577552;0755-83881773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司法局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3.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4.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5.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6.承租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出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7.免租期含在租赁期限内,原承租方无免租期,新承租方享有2个月免租期。若原承租方用其他自然人或公司报名,且实际工作人员不变,最终若成为新的承租方,则该新的承租方不享有免租期。 8.网络竞价报价加价幅度为:1元/㎡/月或1元/㎡/月的整数倍。 9.承租方取得承租权后可选择3年至5年租期。 10.成交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的所属公司深圳市金湖企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11.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12.现场踏勘联系人:马小姐,联系方式:18998915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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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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