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赛格假日广场一期商场文化用房尽职调查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关于惠州赛格假日广场一期商场文化用房尽职调查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YG26ZG0050510 |
| 项目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行业分类 | 其他法律服务 |
| 资金来源 | 国有100% | ||
| 项目概况 | 对惠州赛格假日广场一期商场开展法律尽职调查,调取、核查文化用房权属文件、规划性质、用地资料、查封抵押、历史变更、政策限制等相关资料,并积极与惠州住建等相关部门沟通;梳理项目法律风险,完成全面尽职调查工作,出具正式《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围绕文化用房转让交易,结合尽调成果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项目服务周期内,就本专项事宜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口头及书面法律咨询。 | ||
| 公告名称 | 关于惠州赛格假日广场一期商场文化用房尽职调查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
| 公告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10:30 至 2026-09-17 10:00 | ||
| 公告内容 |
1.各投标人登录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ygcg.szexgrp.com查询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人以邮件回复的方式,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发送成功后不另行通知投标人。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发送邮件至招标人邮箱(wangdan@segdc.com.cn ),邮件名称标注:“XXXXXXXXX公司(投标人单位名称)申请获取“关于惠州赛格假日广场一期商场文化用房尽职调查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 注:邮件内容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公司全称、投标人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未注明清楚,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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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标段名称 | 关于惠州赛格假日广场一期商场文化用房尽职调查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标段编号 | YG26ZG0050510-01 |
| 报价方式 | 总价 | ||
| 采购控制价(元) | 74000 | ||
| 采购控制价(大写) | 柒万肆仟元整 | ||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总价):人民币7.4万元(不含本数); | ||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 否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
| 服务期(天) | 20 | ||
| 服务期说明 | 服务期20天为预估。 本项目服务期:本项目成果文件初稿于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终稿按项目推进节点和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出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成果文件初稿,并根据招标人需要按时对成果文件进行修改,直至成果文件达到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及有关部门验收审核通过。 | ||
| 招标/采购范围 | 对惠州赛格假日广场一期商场开展法律尽职调查,调取、核查文化用房权属文件、规划性质、用地资料、查封抵押、历史变更、政策限制等相关资料,并积极与惠州住建等相关部门沟通;梳理项目法律风险,完成全面尽职调查工作,出具正式《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围绕文化用房转让交易,结合尽调成果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项目服务周期内,就本专项事宜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口头及书面法律咨询。 |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投标时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至少提供两项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法律服务项目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括尽职调查法律服务)。 注:投标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需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关键信息,如合同关键页不能体现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的,还须补充提供业绩业主证明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非自行出具的第三方机构有效证明(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意见书)作为证明材料,同时证明资料须能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同一个业绩合同中若包含上述提及的多个同类法律服务的,只按一个业绩计取。 3.投标人资信良好,近三年没有被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记录。(投标时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查询截图以及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和转包。 [注]: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9-04 10:3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9-11 18:00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9-14 18:00 |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 2026-09-15 18: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9-17 10:00 |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线下获取 | ||
|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 | ||
| 开标时间 | 2026-09-17 10:00 | ||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
|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赛格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38楼 | |
| 联系人 | 王工、甘先生 | |
| 联系电话 | 075583768684 | |
| 对外监督人员 | ||
| 对外监督电话 |
温馨提示
1.本采购项目仅在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发布公告公示信息,其它相关采购流程未在本平台实施,与本平台无关。采购信息的真实性由采购人负责。如项目需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供应商在缴纳前认真核实项目信息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等信息,相关资金风险与交易平台无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异议时限内,通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渠道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答复。
3.平台客服热线0755-36568999,转接依次按5,按1(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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