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府1栋A座商业办公写字楼租赁招租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2604536 项目名称 天宸府1栋A座商业办公写字楼租赁招租
起始日期 2026年09月04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9月11日 15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太白路1100号天宸府
面积/数量 41733.39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办公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10年(整体租赁期限为10年,租赁期起算时间为物业装修期届满次日。) 响应有效期 120个自然日
免租期 9个月(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租赁合同首年无招商免租期;自租赁第二年起至租赁第十年止,每租赁年度最后一个月为招商免租期,每年免租壹个月。)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52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租金前五年不调整,第六年起以起租单价为基础递增2%,第七至第十年维持第六年的租金标准。 租金支付方式 其他(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清当期费用;为缓解出租方资金压力,装修期的第九个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一次性预支付首年三个月租金。(支付方式以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
资产用途限定 其他(主要用于商务办公,其中规划约6000平方米用于酒店业态。)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元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及安全生产;服从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负有全责。
3、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应按时缴清租金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费用,包括管理费、水电费、空调费等各项费用。
4、承租的物业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包、分包;可以实行统一运营进行分租管理;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将租赁物业(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定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让与担保、售后回租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物权或类担保安排。
5、承租的物业由承租方负责装修并承担所有费用。承租方不得以装修成本投入、经营盈亏等任何理由,向出租方申请租金减免、合同调整、责任豁免及其他相关履约诉求。
6、承租方在装修前必须向出租方报备并获得出租方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7、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需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全部由此产生的费用、法律风险及相关责任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8、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罗湖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9、承租方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10、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1、承担一切违法违规经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
13、承租方承租后需变更租赁物业用途的,必须经出租方同意,承租后不得作为易燃易爆、化工化学等危险及污染行业。
14、承租方承租后租金从租赁合同起租日期起计算。
15、其他条款按租赁合同书要求(附合同书)。
16、承租方在合同履约期间,应配合(出租方)统筹推进物业服务岗位人员招录安置工作,依约妥善解决出租方约10名股东或本村村民的就业,相关人员安置岗位、用工细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7、天宸府A座回迁商业办公写字楼总面积共计60343.71平方米,其中仅41733.39平方米物业权属归深圳市布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另有约7000平方米物业归属回迁个人业主,约8000平方米物业归属发展商,约4000平方米为我司于2022年增购但仍未确权(需由京基房地产股份公司向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完成专项备案手续落地、权属分割并划转后,该部分物业产权方可正式归属至我司名下),以上物业均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中标单位需自行与对应回迁个人业主及开发商协商并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完成该部分物业的租赁对接及使用落地。若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与回迁个人业主及开发商达成租赁协议、无法完整正常使用整栋物业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运营风险及全部责任,均由中标承租方自行独立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及兜底责任。
18、本项目为保交楼物业,交付状态为毛坯现状,物业现状存在配套不完善问题:未实现稳定正常供电(正式供电开通时间暂无法确定);意向承租方已充分知悉并认可本物业全部现状瑕疵及潜在问题,自愿按物业现状承接租赁。
19、本项目物业服务由中标承租方全权运营管理,通用收费标准由中标方与出租方协商确定,专项收费执行如下:出租方自用办公用房免收物业服务费;产权归属村民股东的自有物业,按不动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固定按6.8元/平方米/月计收物业费,该单价为既定标准,不作协商调整;其余业态物业收费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其他补充说明 (一)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网站交易公告附件;
(二)成交人应按照《缴费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三)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元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
(四)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若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机构凭承租方出具的有效《委托付款通知书》,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用作履约保证金及标的物业装修保证金。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金额低于履约保证金标准,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标的物业装修保证金,自承租方实际进场对标的开展装修施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出租方一次性无息退还。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系统在一个工作日内自动原渠道无息退付,如遇银行非工作时间则顺延。
(五)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报名截止时间。
(六)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七)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招租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将异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逾期将不予受理。异议材料采用现场提交,提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凤凰社区深南东路1076号罗湖区党群服务中心4层。异议咨询电话:0755-82206366,联系人:叶工)
(八)公告期满前未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以到账时间为准),视为放弃报名。
(九)招租项目基本信息:
1、本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太白路1100号,天宸府A座回迁商业办公写字楼5-43层部分总租赁面积共41733.39平方米。
2、天宸府1栋A座回迁商业办公写字楼共计60343.71平方米,其中41733.39平方米是我司集体资产,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取得开发商的选房确认书和测绘报告,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抵押质押情况,物业为新交付的商业办公写字楼,本项目天宸府回迁房为商业、办公写字楼,主要用于商务办公,其中规划约6000平方米用于酒店业态。
3、规划建设手续情况:有
4、消防手续情况:有
(十)装修期:本项目规模较大,且是保交楼项目,存在市政供电能力不足、超负荷跳闸隐患;电力增容工程跨部门协调难度大,实施时间暂无法确定,毛坯情况下,物业装修期独立核算,不计入整体租赁期限。装修期自物业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装修周期共计12个月。为缓解出租方资金压力,装修期的第九个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一次性预支付首年三个月租金。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首年首月两个月的租金,本租赁履约保证金自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 物业管理费 本项目物业服务由中标承租方全权运营管理,通用收费标准由中标方与出租方协商确定,专项收费执行如下:出租方自用办公用房免收物业服务费;产权归属村民股东的自有物业,按不动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固定按6.8元/平方米/月计收物业费,该单价为既定标准,不作协商调整;其余业态物业收费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空调费 中央空调使用费暂未定价,收费标准、计费方式由出租方、承租方后续协商确定,相关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其他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

项目日程

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15时00分00秒 评审开始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15时30分00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15时00分00秒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00时00分00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00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凤凰社区深南东路1076号罗湖区党群服务中心4层
联系人 叶工;吴工 联系方式 0755-82206366;0755-82232523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布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2、 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2.1 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2 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2.3 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2.4 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2.5 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或影响公平竞争的;
2.6 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2.7 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踏勘现场或走访,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等),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罗湖区当地的政策,办理相关申报事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承租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且无异议。
踏勘现场联系人:赖剑波,13590231993
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7、如需装修及改建,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
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10、本租赁标的物所在区域市政供电容量有限,存在电力负荷不足、突发跳闸、临时停电等客观情况。承租方在签约前已充分知晓该用电现状,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风险与损失。无论因供电问题产生任何影响、争议或损失,承租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缓付、克扣租金,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按时缴纳租金。
11、成交人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2、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3、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4、承租方入驻时,要配合政府部门及业主收集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企业日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及业主的工作。
15、如有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本物业无法交付,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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