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岗厂房物业

第3次变更信息(自动延期)

竞价开始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15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6年08月28日 15时00分00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6年08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6年08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6年08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6年08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522604303 项目名称 松岗厂房物业
起始日期 2026年07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8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区松岗街道河滨南路48号厂房2-4楼(含47号临时建筑物)
面积/数量 2402.34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其他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出租期 3年
响应有效期 120个自然日 免租期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44,592元/月(单价18.56元/㎡/月)
租金的递增 租赁合同期第三年起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其他(工业)
履约条件 1、承租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的5个工作日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保证金,并对该物业重新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承租方不得在物业区域存储危险化学品、大容量电池、珍珠棉、泡沫等。
3、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4、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维护保养承租物业范围内的消防设备、设施。
5、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6、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7、本物业以现状出租,若承租方对物业装修设计需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所用材料必须达到防火要求以及消防等相关国家规定。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出租方和相关物业管理公司报备同意后方可进行,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并自费、自行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备及二次装修验收,单方承担所有风险。
8、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体转租或分租。
9、承租方需按相关政府部门、管理单位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
10、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11、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须另外向出租方缴纳用电押金25000元。
12、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的最后一年月租金数额计算)。
13、承租方承租后若因经营实际需要变更租赁物业用途,需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批文证件,并单方承担所有责任与风险。
14、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5、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6、承租方需提供承租企业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第三方对租赁合同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至租赁期满后两年。
17、承租方如有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权变更等情形,需提前告知并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等。
其他补充说明 1、交易服务费按《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应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
2、成交人应按照《缴费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3、租金按月支付,每月5号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4、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主体消防;不允许联合承租;移交物业给成交人日期:签署租赁合同之日起5日内交付物业;
5、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轮报价,阶梯价为:人民币1000元/月),延时报价时间为5分钟;
6、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被确定为成交人的供应商,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
①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交纳交易服务费且合同签订后,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双方签署的项目合同和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或谈判委托方和成交人共同提交书面申请等材料,经交易实施机构确认同意)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交易原路退回。
②成交人如有需要,可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实施机构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高于履约保证金时,交易实施机构将相当于履约保证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租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交易保证金低于履约保证金时,交易实施机构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2)未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实施机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由交易系统在一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7、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现场踏勘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5-28957732 。
8、意向承租人请知悉,报名期间可在阳光租赁平台取消报名,报名公告期满后,若意向承租人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与招租人采取协议租赁,租赁价格不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若意向承租人未按照相关规定与招租人进行协议租赁的,招租人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9、澄清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招租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请将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10、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招租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规定的时间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11、意向承租人提交的质疑/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超过法定或约定异议时限的;
(2)异议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3)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4)主管部门已按程序受理投诉的同一事项;
(5)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的;
(6)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应当先对交易发起方提出异议的,告知异议方按程序先行提出;
(7)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出职责权限的情形。
质疑/异议事项不予受理的,交易集团应当向意向承租人出具不符合质疑/异议条件告知书。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的最后一年月租金数额计算)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轮报价,1000元/月);
2、信息公告期限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的处置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3、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的处置方式: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延期3个周期。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延期3个周期。

项目日程

竞价开始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15时00分00秒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18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不含个体工商户):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企业或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注册或开办资金为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上,意向承租方为其他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注册或开办资金为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上;
2、意向承租方资信良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项目经理在交易公告公示期满后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意向承租人无需提供);
3、企业(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深圳市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4、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并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管理责任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等所有条款(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
5、意向承租方及意向承租方股东、高管、实际控制人未与出租方或出租方辖属企业发生过重大纠纷或存在未了结的诉讼案件(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
6、意向承租方承诺书(致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注: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期间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资格证明材料:
1、企业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的材料:
1.1提供营业执照;
1.2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和注册(开办)资金;
1.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1.5提供企业(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深圳市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同时提供自有员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查询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等;
2、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承租方须提交的材料:
2.1 提供营业执照;
2.2 负责人证明书、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3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如有)。
3、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和注册(开办)资金。
4、提供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深圳市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同时提供自有员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查询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等。
二、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1、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已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并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管理责任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等所有条款,并同意承担现状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意向承租方及意向承租方股东、高管、实际控制人未与出租方或出租方辖属企业发生过重大纠纷或存在未了结的诉讼案件(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
3、意向承租方承诺书(致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4、网络竞价须知(详见交易公告附件)。
注: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期间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4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联系人 黄工;林工 联系方式 0755-28589102;0755-2858911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龙之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投资大厦六楼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中标(成交)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租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2、该办公物业,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物业所在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包括且不限于物业内部原装修遗留间隔墙、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并完全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河滨南路48号厂房2-4楼(含47号临时建筑物)物业《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管理责任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等所有条款,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验收、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5、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6、承租方在本租赁期内投入的装修成本必须在本租赁期内(3年内)折旧完毕,若政府征收、旧改拆迁或城市更新该物业,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出租方只需提前壹个月通知承租方搬迁,承租方必须按期搬迁并交还物业。承租方在本租赁期内实际投入装修的,拆迁时因该装修所产生的补偿归承租方;在此情形下,由出租方会同征收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租赁期间装修赔付价值,承租方不得有疑义。
7、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8、若承租方违约,出租方除行使合同解除权外,还可行使的权利包括:可向承租方要求赔偿出租方因追讨欠款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如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公告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出租方在提前四十八小时书面通知承租方的前提下,可立即对出租物业采取强制措施,出租方对承租方因此而蒙受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物业目前由原租户深圳市金润智慧投资有限司占用中,若因原承租方不退场致使租赁物业无法按期交付,新承租方同意给予出租方一定合理期间(包括采取诉讼或仲裁等争议解决手段所需时间)进行租赁物业的收回工作,新承租方同意不追究出租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的违约责任。若超过3个月,出租方仍无法交付租赁物业的,则新承租方享有单方解除权,新承租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应将新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本金原额无息返还给新承租方,新承租方同意不追究出租方的违约或赔偿等责任;
10、承租方知悉,该物业用途为工业,仅按物业现状使用,不提供就学学位,不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11、其他条款见招租公告附件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12、因承租方原因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承租资格,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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