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龙富工业区4栋2层物业招租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522603620-02 项目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龙富工业区4栋2层物业招租
起始日期 2026年08月31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9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广东省深圳市龙富工业区4栋2层物业招租 装修情况 简装
面积/数量 1056.2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厂房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出租期 70月
响应有效期 120个自然日 免租期 6个月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31元/平方米/月(最小加价幅度为 0.5 元/平方米/月或 0.5 元/平方米/月的倍数) 租金的递增 租金前两年不递增;自第三年起,租金按第二年租金标准递增6%。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厂房
履约条件 1.该物业不得未经允许转租、分租。
2.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5.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龙华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6.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7.物业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物业主体结构,影响物业使用安全;
8.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 2 个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准计算的最后一年月租金计算);
9.承租方为不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
10.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1.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2.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13.承租方需对房屋线路进行检测检查,并安装合格安全的用电设施,所有装修整治投入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4.承租方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承租方若用作其他用途,则需在物业使用前承租方需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文件,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其他补充说明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交易实施机构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5.交纳交易保证金时间及交纳方式:
(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采取线上登录阳光租赁平台交纳【需自行在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获取交易保证金账号】;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公告时间截止前,将交易保证金45780元(肆万伍仟柒佰捌拾圆整)交纳到本公告指定账户,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交纳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其登记;
(3)进行交易保证金转账时,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付款账户必须为意向承租人自身对公账户;
(4)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5)中标(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在中标(成交)人向本交易实施机构提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无息原路退回。
(6)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不作为有效承租方。未中标(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由业务系统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自动原渠道退付。
备注:如果出现意向承租人更名、账户信息有误、账户注销等特殊情况的,需补充相关书面文件另行发起退付。
6.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的情形的;;
(2)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4)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5)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销申请,不提交报价(但其他意向方已提交报价的除外);
(6)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7)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7.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即交易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告内容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异议截止时间(与本公告截止时间一致)前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申请人须按照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310236)所发布的异议办理指南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异议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2楼。异议咨询电话:0755-23338582。异议的提出、受理及处理等具体程序,按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业务标准化操作规程(2025年修订)》(深交易〔2025〕198号)执行。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2个月租金(以成交价为基准计算的最后一年月租金计算) 物业管理费 2元/平方米/月
水费 5.58元/m³ 电费 0.7元/度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企业(未被吊销或注销,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且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增加注册资本达到本数的无效)。
2.意向承租方承诺并保证,截至报名之日(含当日),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注册时间不
满三年的则按注册之日起算)。
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 gov. cn/zhuanxiangchaxun/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即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
4.意向承租方未被人民法院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特别提示:
意向承租人按照本征集公告规定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意向登记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交易实施机构负责对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意向登记材料进行齐全性核查。材料齐全的,交易实施机构应当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交易实施机构应当在收到意向登记材料之日后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告知意向方需要补充的材料和时限。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即意向承租人按照本公告规定提交意向登记材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征集期限截止后,由本交易实施机构对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材料齐全性进行形式核查后,并将意向申请及形式核查情况提交出租方,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人的进行正式资格审查。本项目采取的交易方式,需结合出租方资格审查结果,依据本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2.资格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即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的竞标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3.出租方确定资格通过名单后,由交易实施机构将资格审查合格名单通知意向承租人。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意向承租单位章验原件]。
2.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承租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原件),并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4.注册资本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需显示企业基本信息,网址为http://www.gsxt.gov.cn/)或其他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增加注册资本达到本数的无效)
5.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应显示查询结果,并盖单位章)。
6.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www.gsxt.gov.cn,应显示查询结果(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及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并盖单位章,自然人或非企业性质单位无需提供)。
7.提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盖单位章)。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45,78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非锦鲤公寓)22楼
联系人 张工 联系方式 23338430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龙华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时尚慧谷3栋549室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现场踏勘联系人:杨小姐,联系方式:13824352299;
2.园区内物业管理服务统一由第三方公司进行管理,租赁经营期间(含免租期内)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维护与修缮费用、停车费用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按实际情况结算,管理费用为2元/㎡/月;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现状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未查验物业、不了解物业瑕疵等为由向出租方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的要求;
4.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6.现场内有少量的承租户仍未办理退租手续,新承租方可自行考虑是否承继物业内部分临时租户,若承继临时租户,应与临时租户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因移交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及赔偿均由新承租方承担,并将租赁合同按要求报出租方备案;若不承继临时租户,则需承租方协助出租方清退临时租户并承担相关费用;
7.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9.承租方需完成物业消防验收手续的,由承租方自行自费办理,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房产证、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租赁押金的要求;
10.合同签订后,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