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教研楼及配套工程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一、发包概况

项目名称: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教研楼及配套工程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小型工程)

项目编号:XX20260817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项目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紫涛路 2 号

交易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资金来源:政府:100%;国有:0%;集体:0%;私营:0%;外资:0%;其他: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61万元

是否自主报价:是

企业资质:设计

资质等级要求:乙级及以上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6年09月20日 至 2028年04月30日

二、公告基本信息

招标公告起止时间 2026-08-18 09:00 至 2026-09-01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9-01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6-08-23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6-08-25 17:00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招标单位 单位名称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13760330869

四、详细公告内容

是否允许联合体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栋教研楼及相关室外配套场地,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
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全专业)及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以此为准):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4.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
(1)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报名。
(2)联合体合作方需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各方的工作和职责。
(3)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联合体各方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按有关规定的资质条件约定各自分工,具体要求如下:
①承担初步设计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承担方案设计的: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须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企业须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或所在国(或所在地区)的建筑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
注:如不具备以上资质,仅能承担设计咨询、顾问、创意。
5.不接受个人或个人组合的投标。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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