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青年创新工坊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深港青年创新工坊物业管理服务 | 项目编号 | YG26ZG0048440 |
| 项目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位于罗湖南湖街道嘉南社区,距离地铁站向西村A2出口500米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行业分类 | 物业管理 |
| 资金来源 | 国有100% | ||
| 项目概况 | 深港青年创新工坊(玛雅城现代园区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南湖街道嘉南社区,距离地铁站向西村A2出口500米,项目为边检总站自建房,用地性质为政府社团用地。地处罗湖口岸与文锦渡口岸的正中间,区位优越。项目总计6层,总建筑面积16268.92㎡,其中规划办公大堂419.32㎡(该区域不计入物业费计费面积)、研发办公9024.68㎡、商业1786.6㎡(首层商铺约1080.61㎡,二层羽毛球场706㎡)、公寓办公3917.55㎡(84套)、室内外停车位51个。 | ||
| 公告名称 | 深港青年创新工坊物业管理服务 | ||
| 公告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 发布时间 | 2026-08-17 09:00 至 2026-08-31 12:00 | ||
| 公告内容 |
公告信息中的所有信息以及时间节点均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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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标段名称 | 深港青年创新工坊物业管理服务 | 标段编号 | YG26ZG0048440-01 |
| 报价方式 | 总价 | ||
| 采购控制价(元) | 8240300 | ||
| 采购控制价(大写) | 捌佰贰拾肆万零叁佰元整 | ||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投标报价上限为824.03万元,如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投标将予以否决。 本项目物业服务费用包括 1.筹备服务费用限价不高于: 39.83万元,超出限价,作废标处理。 2.研发办公(9024.68㎡,不含大堂面积)物业费限价不高于:16.4元/㎡/月(含公区能耗费),超出限价,作废标处理。 3.商业(1786.6㎡)物业费限价不高于:22.2元/㎡/月(含公区能耗费),超出限价,作废标处理。 4.公寓办公(3917.55㎡)物业费限价不高于:7.7元/㎡/月(含公区能耗费),超出限价,作废标处理。 5.停车位(51个):停车场的定价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确认书为准),停车场的日常经营管理权及全部经营收益归乙方物业公司享有,由乙方物业公司全权负责停车场日常运营管理各项工作,并配合甲方完成停车场经营许可证全流程申报办理。 6.空置费折扣:各类物业空置费最高按对应物业单价的7折计取。 | ||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 否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
| 服务期(天) | 1095 | ||
| 服务期说明 | 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乙方履约情况良好的,甲方可以给予续签。续签合同的,乙方可根据深圳市人力薪酬指导价格、社保基数调整、物价指数上浮等因素,结合实际运营成本变化,于合同期满前30日重新出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报价方案,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实行。甲方不予续签的,本合同期满终止,乙方应配合完成物业移交手续。若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未续签合同但甲方未作出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且乙方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本合同继续有效,但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 ||
| 招标/采购范围 |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采用包干制模式:物业公司按既定标准向租户、甲方收取固定物业费,全部物业服务运营成本由乙方自行承担,项目全部运营收益、亏损均由乙方享有与承担,物业类型包含研发办公、商业、公寓办公。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并搭建完整物业管理团队,配齐各岗位人员,建立岗位职责体系。 2.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参加该项目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同时完成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并配合甲方开展租户入住等相关工作。 3.协助甲方统筹开展项目筹备工作,负责场地开荒清洁、环境整理、基础物资采买等事务。 4.乙方协助甲方对退租、解约、合同到期的房屋进行验收、收回,交予甲方。积极配合甲方对欠缴租金及其他费用的租户采取相关措施。 5.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房)等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6.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加压供水设备、供配电系统、供气设备、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给排水设备等)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7.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除房屋建筑本体之外的共用设施设备(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8.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服务设备(如垃圾站、人防报警间)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9.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日常清洁卫生、绿化养护、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10.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的管理。 11.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和巡视工作(不含住户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12.制订园区的节能管理方案,并进行落实;负责园区能源相关的政府或其它主管单位的沟通,并建立良好的关系,全力保障园区的各项能源供应。负责园区用户水、电、燃气及其它费用的收取,接收水电账户并向电力、自来水及燃气等部门缴纳费用(代收代缴)。 13.负责园区安全、消防管理。 (1)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栏,制订安全宣传计划,落实宣传活动,推行园区的安全文化。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统一悬挂,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在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3)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4)按照法规要求,对园区的公共区域消防进行管理,对入园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指引。建立完整规范的消防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器具配备与更新、动火作业管理、消防设施与器具的巡查、消防演练与演习、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处理等等。 (5)制定消防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常态化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使单位达到:具备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建设要求。 (6)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及时维护园区内原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设施。 (7)对安全使用情况和使用性质进行查看并做好书面记录,检查结果报告甲方。 (8)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灭火疏散预案,利用现有消防设施,建立物业公司的义务消防队,配备基本防护装备,每月组织一次综合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9)建立园区动火、高处作业、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负责审批园区公共区域内一切动火、危险作业、现场监护;负责监督租户单元内部危险作业,发现违规应当及时制止。 (10)负责落实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停放、充电管理,严禁在楼梯间、疏散通道违规停放充电,设置规范充电区域,落实巡查管控 (11)负责园区装修施工统一管理:对租户二次装修开展消防条件审核,严禁租户擅自改动消防设施、破坏防火分区;负责装修过程开展现场巡查,发现违规立即叫停。 (12)负责消防控制室管理,按要求配足持证人员。 (13)发生火灾、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启动预案、报警、组织初起处置、人员疏散,配合政府部门事故调查,完整留存事件全过程资料。 (14)负责编制贴合园区实际的《防台防汛应急预案》,适配深圳台风、暴雨、内涝防控要求,完成属地街道应急部门备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防台防汛专项应急演练,完善演练台账、总结及整改记录。 (15)常态化储备、更新、管理防汛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沙袋、挡水板、抽水泵、应急照明、防水围挡、警示标识、应急工具等,物资数量满足园区地下车库、设备房、低洼区域、配电房、消防泵房等重点部位防汛需求,物资定点存放、专人管理、定期盘点,确保随时可用。 (16)每年汛期前(每年4月前)完成园区防汛专项排查,全覆盖清理园区排水管网、雨水井、排水沟、楼顶落水口,排查边坡、围墙、树木、广告牌、高空悬挂物、外墙门窗、户外设施,发现松动、破损、积水隐患立即整改闭环。 (17)负责安排专人实时跟踪深圳市气象局、应急管理局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息,接到蓝、黄、橙、红各级预警后,及时通过园区公告、租户群、现场广播、短信等多渠道全覆盖通知所有租户及园区在岗人员,明确避险要求、停工停产指引、车辆转移提示。 (18)及时封闭低洼区域、地下车库出入口,架设挡水板、堆砌沙袋,开启抽排水设备,全力防范积水倒灌;对园区树木、广告牌、围挡、高空设施进行加固或紧急拆除,设置警戒区域,禁止人员、车辆靠近危险区域。 (19)出现积水、内涝、设施倒伏、高空坠物、设备进水等险情,立即启动应急抢险,快速排水、清理障碍、抢修设施、疏散人员车辆,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全程留存现场影像、处置记录。 (20)严格管控园区施工、户外作业,台风蓝色及以上预警、暴雨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全面停止园区一切高空、户外、动火、吊装作业,清退现场施工人员。 (21) 台风、暴雨灾害结束后,负责第一时间开展全园安全复盘排查,重点检查排水系统、边坡墙体、电气设备、消防设施、电梯、构筑物、树木植被,排查次生灾害隐患,确认园区安全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营。 14.组织社区文化活动。 15.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管理。 16.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其它物业管理事项。 (三)其他要求 全面承接深港青年创新工坊全域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园区公共设施管护、环境管理、秩序运维、应急保障等全维度服务事项,实现物业服务标准化、精细化落地,助力项目长效稳定运营。 |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整体转包。 | ||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8-17 09: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8-22 09:00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8-24 09:00 |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 2026-08-25 09: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8-31 12:00 |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线下获取 | ||
|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招标人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至入围投标人。 | ||
| 开标时间 | 2026-08-31 15:00 | ||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01室 | ||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
|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莲塘产业空间运营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01室 | |
| 联系人 | 聂钰萍 | |
| 联系电话 | 0755-82268052 | |
| 对外监督人员 | ||
| 对外监督电话 |
招标公告附件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 |
| 其他附件 | 附件:招标公告(挂网版2026.8.17).docx |
| 其他附件 | 附件:评分细则表(挂网版2026.8.17).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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