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82区径贝商务大楼招租项目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722604489 项目名称 宝安82区径贝商务大楼招租项目
起始日期 2026年08月19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8月25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其他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82区径贝商务大楼
面积/数量 9970.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114月(9年6个月 ,暂定自 2026年9月1日起至 2036年2月29日,实际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响应有效期 120个自然日
免租期 1个月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40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每两年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方案的全部内容以及宝安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租赁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租赁物业,并同意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2、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承租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物业的租金、水电费、管理费、 工商税费等因使用租赁物业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4、租赁期间,承租方为租赁物业的消防、安全生产或经营的责任人,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租赁物业,并有义务保证租赁物业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5、租赁期间,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配套设备的一切维护维修修缮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6、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加建、改建或改变原有建筑结构,承租方实施前述行为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7、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以任何形式提前终止、解除的,除可拆除或搬离的设备设施外,依附于租赁物业的装修、附属设施、配套设备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评估价值赔偿。并且,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对装修及其他投入费用进行任何补偿或赔偿。
8、租赁期间,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如租赁物业转租、分租的,应按照《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第四章物业转租规定,并将如下内容列入租赁合同:
8.1 承租方不得实施虚增面积、违法加收水电和燃气费;
8.2 转租不得改变物业原有用途;
8.3 转租租期不得超过承租人租赁合同的剩余租期;
8.4 次承租人不得再行转租。
8.5 我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如承租方或次承租人违反上述任一条款,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和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若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如遇租赁物业被纳入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并需实施拆迁,或被政府征用、收回拆除租赁物业的,出租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租赁协议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也无需向承租方支付其他投入及损失的赔偿或补偿,承租方不享有同政府拆迁部门谈判的权利,且承租方必须服从并配合政府相关单位的拆迁工作。
10、出租方因本项目产生的律师费、招标代理费用(以实际支出金额为准)由承租方承担。
11、租赁物业租赁期限届满后如有租户未搬离由承租方自行清场,出租方不负责清场工作。
12、其他《宝安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合同模板》中要求的条款。
其他补充说明 一、投标及开标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
(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
(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为准) 水费 由承租方向水务集团直接缴纳,最终以政府发布的价格为准
电费 承租方向供电部门(电网公司)直接缴纳,最终以政府或者电网公司发布的价格为准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一)产生3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公开招标;
(二)产生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三)仅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仅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交易失败

项目日程

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15时00分00秒 评标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15时00分02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6日 15时00分00秒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3日 00时00分00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3日 00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承租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承租方信用资质良好,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单(或网站截图)。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原件)。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信用报告。
(5)承诺书。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0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联系人 黄经理;谢经理 联系方式 0755-27758815;15889776623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西乡径贝股份合作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给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6、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租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异议。
三、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5〕6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四、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须通过阳光租赁平台在线交纳,意向承租方需要在项目公示期间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具体收款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以平台系统显示为准,到账时间以系统记录为准。
保证金的处理: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凭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办理交易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手续,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发起退付审批流程后3个工作日内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未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其交易保证金于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由交易系统在1个工作日内自动不计息原渠道退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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