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海吉星物流园海关楼部分房间公开招租
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ZX002610430 | 项目名称 | 海关楼部分房间租赁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9月04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9月06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天津静海区国际商贸物流园徐良路1号 |
| 面积/数量 | 1、HG-317:52.50平方米 2、HG-322:31.25平方米 3、HG-332:30.00平方米 4、HG-326:51.25平方米 5、HG-339:60.00平方米 6、HG-319:23.75平方米 7、HG-341:22.50平方米 8、HG-337:62.50平方米 9、HG-331:30.00平方米 10、HG-315:32.50平方米 11、HG-325:38.75平方米 12、HG-330:30.00平方米 13、HG-320:33.75平方米 14、HG-324:32.50平方米 15、HG-329:30.00平方米 16、HG-323:45.00平方米 17、HG-335:22.50平方米 18、HG-328:32.50平方米 19、HG-321:32.50平方米 20、HG-340:22.50平方米 21、HG-316:38.75平方米 22、HG-338:22.50平方米 23、HG-318:33.75平方米 24、HG-336:22.50平方米 25、HG-334:22.50平方米 26、HG-327:47.50平方米 27、HG-333:31.25平方米 28、HG-314:47.5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办公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12月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6元/平方米/月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办公 |
| 履约条件 | 1.该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或以参股、合作等方式改变物业实际使用主体。 2.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3.履约保证金按出租方相关规定缴纳,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4.意向承租方已明知租赁物业现状,出租方以现状交付,出租方不另行对意向承租方的各项投入给予其他补偿。 5.承租方需向承租物业的物业管理处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含公摊费、电梯维保费等其他费用。 6.如涉及装修、改造事宜,承租方需自行前往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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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无 | 水费 | 承租方承担 |
| 电费 | 承租方承担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以下交易方式: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本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1不得用于危险物品经营,仓储 1.2承租方为单个具有民事承担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经营信息不存在异常情况,信用不存在污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竞租方及竞租方股东、高管、实际控制人未与深圳农业与食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辖属企业发生经济纠纷;未违反企业安全管理事项或未因承租人原因引发企业维稳事件。 2、个人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以下条件 2.1年满十八周岁,无犯罪刑事处罚记录 2.2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2.3未与区投属企业发生经济纠纷;未违反企业安全管理事项或未因承租人原因引发企业维稳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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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自然人(以下资料签字按指模) (1)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相关主体材料(原件备查),若授权他人办理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或相关证明文件打印件(参考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3)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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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06日 17时00分00秒 | ||
出租方信息
| 出租方名称 | 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 出租方地址 | 天津市静海区徐良路海吉星物流园 |
| 业务咨询人员1 | 赵城 | 业务咨询电话1 | 18622406635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静海区徐良路海吉星物流园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同意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2.承租方须自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与实际使用用途相符的经营、消防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 3.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全面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熟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 4.装修前承租方必须要提交项目方案,出租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5.物业按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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