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海吉星园区采购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长春海吉星园区采购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项目编号 YG26ZG0050628
项目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长白公路5777号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行业分类 其他技术推广服务
资金来源 其他100%
项目概况 按照集团总部及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采购项目(工程项目、材料设备、服务类)达到一定金额开展招投标工作。现阶段需要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园区工程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公告名称 长春海吉星园区采购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公告媒体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发布时间 2026-09-07 10:00 至 2026-09-28 10:00
公告内容

投标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2023年 1 月 1 日至今)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投标(响应)供应商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序号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关系单位

缴纳社会保险单位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经营负责人

 

 

 

 

2

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

 

 

 

 

3

项目负责人

 

 

 

 

4

主要技术人员

 

 

 

 

5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

 

 

 

 

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

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序号

关联关系类型

关联主体名称

备注

1

控股股东

 

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

2

管理关系

 

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

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

注: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需另附近6个月(连续且自投标截止之日倒推6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社保缴纳单位应为投标人单位,特殊情况(如退休返聘、外籍员工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记录应为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并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主要险种。

投标(响应)供应商声明:

1.投标(响应)供应商填写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否决投标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投标(响应)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将被列入招标人采购失信名单。

3.本情况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本次招采活动及后续合同履行阶段。

 

 

                           填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 长春海吉星园区采购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标段编号 YG26ZG0050628-01
报价方式 总价
采购控制价(元) 303500
采购控制价(大写) 叁拾万叁仟伍佰元整
评审方法 综合评估法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评定分离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
服务期(天) 730
服务期说明 合同实行1+1模式,即签订代理合同服务期满一年后,委托人需对代理服务机构进行评分评价,评价结果为良好或者优秀的机构则可以继续服务并签订下一年的代理合同。
招标/采购范围 主要为完成长春海吉星园区项目的招标开始至招标档案归档、备案为止的全部工作。
资格条件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24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 1 月 1 日至今)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9-07 10:00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9-12 10:00
质疑截止时间 2026-09-12 10:00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2026-09-13 10:0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9-28 10:00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线下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 长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2026-09-28 10:00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名称 长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工程部
联系人 赵明
联系电话 0431-81289926
对外监督人员
对外监督电话

温馨提示

1.本采购项目仅在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发布公告公示信息,其它相关采购流程未在本平台实施,与本平台无关。采购信息的真实性由采购人负责。如项目需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供应商在缴纳前认真核实项目信息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等信息,相关资金风险与交易平台无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异议时限内,通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渠道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答复。

3.平台客服热线0755-36568999,转接依次按5,按1(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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