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产业园5号厂房第三层、第四层以及第五层一半面积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第1次变更信息(自动延期)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2026年08月17日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6年08月24日 18时00分00秒 | ||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08月17日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6年08月24日 18时00分00秒 | ||
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522604409 | 项目名称 | 吉安产业园5号厂房第三层、第四层以及第五层一半面积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8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8月24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国家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73号南山示范园 |
| 面积/数量 | 5943.23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4年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3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29,716.15元/月(单价为5元/㎡/月,价格含税) |
| 租金的递增 | 每2年递增6%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 | ||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原路原额返还; 2、本物业整体出租,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承租方应获取成交通知书的次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签约,由出租方与承租方自行商议合同签订时间; 3、物业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需对承租物业进行深入了解及实地考察,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水电消防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消防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改造升级要求以及赔偿(补偿)要求; 4、承租方需充分考虑给排水、排污、排烟、隔油、燃气等设备的增设、安装及电力增容等工作及费用,并需自行办理相关政府、物业等单位的手续及二次消防验收等相关装修手续,且负责上述设施设备的安装、日常维护及清理工作及费用; 5、物业正式移交后,承租方须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及相关水电费用等所有费用; 6、最终承租方为承租本物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范围内的治安、维稳、消防、环保及食品安全工作,从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直至合同期结束。如在承租范围内发生治安、维稳、火灾事故、影响生态环境的情况、以及任何因食品问题引发的事故,承租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7、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等要求; 8、非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承租方进行改(扩)建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自行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报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9、出租方仅负责空置物业属于业主维修责任范围内的维修维护,超出该范围外(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内的墙面、地面、电路、门窗、消防设施以及其他的基础设施等)的维修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维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该物业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不及时维修导致漏水、墙面脱落或使用过程中任何导致人身损害等引发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责任); 10、该物业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 1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或放弃占用租赁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联营或将业务承包他人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内取得使用或占用租赁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 12、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以出租方提供的文本为准,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内容并愿意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 13、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最终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物业用途; 15、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最终以双方签署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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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1、物业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国家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73号南山示范园5号厂房。物业已办理房屋产权证明。不存在产权纠纷及抵押、质押情况,物业按现状出租; 2、本次招租物业为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由深圳市深汇通泰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 3、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对交易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4、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形式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疑问函(注明项目名称、疑问内容、疑问提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也可以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6、物业是否空置:是; 7、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导致“报名和资格审查”不通过; 8、承租方应按照《缴费通知书》要求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依据《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执行,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 1%(孰低原则)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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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1.本交易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公开竞价(多轮报价)方式组织交易; 2.本交易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本交易公告底价; 3.本交易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 2 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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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本交易公告底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 2 周期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报名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只允许一家报名,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报名); 2、意向承租方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页面截图为准); 3、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人员(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页面截图为准); 4、意向承租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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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www.gsxt.gov.cn,应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页面截图;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授权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承诺函》(此两项模板由交易机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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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8月24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3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8月24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
| 联系人 | 陈小姐;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13790752069;15626125253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深汇通泰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出租方: 1.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1.3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1.4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1.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或影响公平竞争的; 1.6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2、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圳市南山区国资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南山区区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工作指引(2026年修订)》的通知(深南国资通〔2026〕6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3、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阅研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除不含空调设备设施外,其余按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0、承租方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租赁安全协议等合同,并于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租赁押金。若属承租方的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不签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同时没收承租方的招租保证金,并将该物业重新招租。 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合同签订后,每月最后一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13、该物业产权权利人为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汇通公司”),科汇通公司委托深圳市深汇通泰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履行公开招租程序。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与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租金、租赁押金等费用收取及收据或发票开具事项均由科汇通公司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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