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赤石村三江楼组留用地合作联建项目交易公告

 

根据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深汕管〔2023〕54号) 等相关规定, 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赤石村三江楼组留用地合作联建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获得相关批准,经 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赤石村三江楼组集体经济组织 民主决议,委托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 (以下简称“交易集团”)采用 公开协商【交易方式】 欢迎各竞投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JTYSJY-SS-2026-00008

2. 项目名称: 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赤石村三江楼组留用地合作联建项目

3. 集体企业: 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赤石村三江楼组集体经济组织

4.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用地为三江楼组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赤石村三江 楼组实物留用地,意向选址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科教大道与规划五路西北侧 赤石留用地选址库 CS-01 、CS-02,   土地面积31,644平方米,为征地留用地,项目土 地权益由上述村民小组按照村民户数共同享有,现状为空地(涉及少量现状建筑及青 苗、果树),项目规划设定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全年期自持性租赁住房,参考深圳市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三江楼村小组留用地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研究-拟报国土专题会稿》建议容积率3.2,建成后物业类型主要为商业和全年期 自持性租赁住房(最终以规划国土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二、意向方的资格要求:

1.竞投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等法人证明资料扫描件)

2.竞投人须承诺后续建设阶段符合国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本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定位相适应;(证明材料: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建设阶段前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且与本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定位相适应,格式自拟。)

3.竞投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即竞投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交易集团在评审现场查询为准,竞投人无需提供。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期限

5 个 工作日(2026年09月01日 00时00分 --- 2026年09月07日 23时59分)

四、协商文件获取

1.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00时00分 --- 2026年09月07日 23时59分

2.地点: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

五、递交应答文件、开标、协商时间和地点

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现场响应,采用纸质应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时间均以公告为准。

2.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09月08日 09时30分

3.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10时00分

4.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评标1室(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深汕大道北侧、创富路东侧邻里中心(一期)1502、1503)

5.应答文件递交要求:

(1)本项目实行线下应答投标文件递交,开标一览表一份、应答文件1正5副共6份(及电子文档一份)且密封完好,应采用不很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中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我司仅接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递交的应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递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递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所有提供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一律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8日 10时00分

7.开标地点: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评标1室(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深汕大道北侧、创富路东侧邻里中心(一期)1502、1503)

8.协商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10时30分

9.协商地点: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深汕大道北侧、创富路东侧邻里中心(一期)1502、1503)

六、交易保证金的收取、处置方式及违约情形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小写:【540,000】元)。

    (二)交易保证金收取方式: 交易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交易保证金账户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76017600605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汕特别合作区支行
    转账备注: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

    (三)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23时59分
    (四)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未被确定为成交人的竞投人,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由 交易系统在一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2.成交人向交易集团交纳交易服务费且合同签订后,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 成交人向交易集团提供双方签署的项目合同和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招商方和成交人 共同提交书面申请等材料,经交易集团确认同意)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集团原路退回:
    3.成交人如有需要,可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向交易集团提供 《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竞投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文件约 定、委托协议约定、招商方关于保证金书面处置意见,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 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 照采购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 担相应赔偿责任: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合作方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 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协商小组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协商小组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招商方和交易集团损失的,招商方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进行追偿。

七、交易方式

1. 本项目采取公开协商(资格后审)的方式选定市场主体,发布公开遴选公告,筛选出符合公开协商交易条件的竞投人,由协商小组与协商对象进行公开协商。

2. 本项目若征集到两家或以上竞投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授权协商小组行使定标委员会职责,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成交候选人范 围内确定成交人;若仅征集到一家竞投人,采用评审方法为“最高评标价法”,现场协商报价不低于两轮,协商小组采取最高评标价法对协商文件进行评审,授权协商小组通过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在评审时直接确定成交人。

3.未征集到意向方,或者与意向方未成交,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进行交 易。重新交易且交易底价、方式、条件等实质性内容作出调整的,按照相关规范性文 件重新履行相关程序。

4. 前期遴选结束后,由三江楼组集体经济组织向镇政府(街道)提交公开协商申 请,镇政府(街道)应重点审核交易项目是否符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资 产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深汕管〔2023)54号〕第十六条标准,对于不符合 的,有权否决交易申请。

5.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作为交易实施机构,仅负责发布本项目的招 标信息、提供开评审场地设施,仅对组织实施交易所涉材料从投标角度进行程序性核 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 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不对项目标的合法性、协商应答方 文件等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协商应答方应自行向招商方了解情况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 律风险。因本项目标的(含土地及物业)手续不齐全等原因造成成交人无法正常运营 或使用的,由招商方和成交人自行沟通协商解决。

八、预期合作收益及分配方式
      本项目按容积率3.2进行建设(最终以规划国土相关部门批复容积率为准),建成物业扣减应移交政府部门的部分后,剩余的建成物业产权均登记在三江楼组集体经济组织名下。双方按照三江楼组集体经济组织不低于30%、市场主体不高于70%的比 例分配建成物业自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40年期的使用权。

九、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同步在以下网站及媒体发布

1.网站/媒体: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

2.重要提示:

意向方有义务在资格预审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资格预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意向方。交易平台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意向方。

 

十、其他补充事项

1.疑问提出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00时00分

2.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00时00分

3.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协商的行为是依照《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深汕管〔2023〕54号)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平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本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项目公告及公开协商文件中关于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本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证本次公开协商的用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因本项目集体用地前期历史原因,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该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等引起的一切法律诉讼风险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4.服务费收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根据《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计算,由成交人(中标人)进行支付。

      5.履约保证金

      (1)自三江楼组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主体签订合作建设合同或协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市场主体须向三江楼组集体经济组织以履约保函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履 约保证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如选择 银行履约保函,该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三江楼组集体经济 组织须在市场主体交付三江楼组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分配的全部物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上述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系以见索即付保函形式提交的,则 在前款约定的返还条件成就后,该保函自动失效,招商方无需另行办理返还手续;市 场主体应自行取回保函原件,或配合招商方完成保函解除的相关手续。如市场主体经 协商后愿意超额支付履约保证金,超额部分支付方式另行协议。
      (2)如市场主体未能按约定的时间按时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开具履约保函或银 行转账)给三江楼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三】 向三江楼组集体经济组织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三江楼组集体经济组织有权 单方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款项全部不予退还,由此给三江楼组集体经济组织造成其他 损失,市场主体还应就其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其他事项

(1)交易文件澄清/修改事项:重要提示:“提出交易文件澄清要求”并不是“对交易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交易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交易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质疑期内向交易平台递交书面质疑函。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本项目预算主管单位提起投诉的权利。

(2)交易平台有权对成交(中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成交(中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成交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3)本项目交易方式为公开协商,如因系统原因显示为竞争性谈判的,以公开协商文件及“公开协商”表述为准,本平台不作额外澄清。

十一、联系方式

1.集体企业信息

名 称: 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街道赤石村三江楼组集体经济组织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方式: 13418533913

2.交易平台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0755-22109023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深汕大道北侧、创富路东侧邻里中心(一期)1502、1503

技术支持: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
202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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