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鹏瑞尚府北区2栋122号铺

第1次变更信息(自动延期)

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23时59分59秒 变更为 2026年09月03日 23时59分59秒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23时59分59秒 变更为 2026年09月03日 23时59分59秒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2604470 项目名称 深圳市盐田区鹏瑞尚府北区2栋122号铺(第三次招租)
起始日期 2026年08月07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6年09月03日 23时59分59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保留自用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田心东路7号鹏瑞尚府北区2栋A座
面积/数量 112.25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商业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 响应有效期 120个自然日
免租期 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36.45元/平方米/月(租金按月缴交,每月10日前缴清当月费用。) 租金的递增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 3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本物业以现状出租,承租方装修前必须向出租方报备并获得出租方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及安全生产;服从出租方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3、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4、物业由承租方负责装修并承担所有费用。
5、本物业以现状出租,承租方装修前必须向出租方报备并获得出租方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6、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盐田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7、承租方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8、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9、承担一切违法违规经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0、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
11、承租方承租后需变更租赁物业用途的,必须经出租方同意,如需改变物业用途,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承租后不得作为易燃易爆、化工化学等危险及污染行业。
12、在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将房屋完整交还出租方。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装修装饰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3、所租物业的使用性质为商业用途,承租方承诺不得用于住宿或任何其他非商业用途。
14、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业转租给任何第三方。如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15、其他条款按租赁合同书要求(附合同书)。
其他补充说明 (一)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网站交易公告附件;
(二)成交人应按照《缴款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三)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
(四)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承租方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及向出租方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后,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租赁履约保证金收据,提供与出租房签订的《租赁协议》,交易集团在收到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或中标价计算),本租赁履约保证金自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采用网络竞价(多轮报价)方式引进承租方,具体交易方式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公告期满后产生2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用网络竞价(多轮报价,增幅为人民币0.5元/平方米/月)方式;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待公示期满,采用协议租赁方式出租。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每次延长10个工作日,最多延长2个周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站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需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此项由深圳交易集团盐田分公司查询,无需意向承租人提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意向承租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三)《承诺函》(详见附件);
二、由深圳交易集团盐田分公司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查询,以交易集团查询为准的证明材料:
1.通过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或查询报告(查询网站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需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
2.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以阳光平台系统查询的到账时间为准)。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23时59分59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2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23时59分59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盐田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25号壹海国际中心9楼901
联系人 邬工 联系方式 13650658333
邮箱 yantianfgs@szexgrp.com

出租方信息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盐田区税务局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2.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2.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2.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2.4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2.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或影响公平竞争的;
2.6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2.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等),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盐田区当地的政策,办理相关申报事项,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承租标的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且无异议。
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10、成交人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3、承租方入住时,要配合政府部门及业主收集入住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企业日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及业主的工作。
14、如有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本物业无法交付,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监督电话 0755-8220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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