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一期改造项目(一标段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佛山市三水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一期改造项目(一标段施工)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7-2026-0006-003-2026-01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一期改造项目(一标段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8月20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4日09时0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设置(综合评估法)的施工评分细则中“资信标”的“履约评价(5.0分)”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履约评价(5.0分) |
以开标当天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的履约评价结果为准,根据进入资信标评审区间有效投标人在招标项目所属行业的履约评价等级高低划分档次,等级最高的为第一档,等级次高为第二档,以此类推,每档分差为2 分。 注:履约评价结果以最新年度的评价为准。(行业类型:水务,专业类型:施工)未在我市承接过施工项目或者没有行业领域履约评价的参建单位,其行业领域履约评价得分为 60 分,等级为“合格”。 |
修改为:
售后服务能力(5.0分) |
考察投标文件对质量保修(售后服务)的承诺,以承诺函的方式提交。 ☑质量保修(售后服务)(5.0分): 1.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基础上增加12个月以上(含12)的,得5分; 2.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基础上增加6~12个月(含6)的,得4分; 3.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基础上增加3~6个月(含3)的,得3分。 【注: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其他情况或不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不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佛水供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一座 |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张学村245号之二商铺 |
邮编:528100 |
邮编:528500 |
联系人:林伟根 |
联系人:谭雪冰 |
电话:15899845660 |
电话:0757-88288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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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foshanjianzhuang@163.com |
2026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