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广州后花园)医养综合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医养基地基础设施(梅东村)-梅东村滨水片区综合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605-440233-04-01-564275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广州后花园)医养综合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医养基地基础设施(梅东村)-梅东村滨水片区综合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广州后花园)医养综合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医养基地基础设施(梅东村)-梅东村滨水片区综合提升项目设计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广州后花园)医养综合基地基础设施项目-医养基地基础设施(梅东村)-梅东村滨水片区综合提升项目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梅坑镇梅东村。

资金来源

上级财政投资、地方配套安排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上级财政投资、地方配套安排解决,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范围:项目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梅坑镇梅东村,其中梅东村河龙片区道路和河岸建设部分位于梅坑河南侧,沙塘下片区北侧;地下管网及配套设计建设部分分布在梅东村的砂塘下、河龙和暗径三个片区。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阶段的方案设计,中标后进行建筑立面改造、环境提升、道路交通优化、地下管网及配套设备建设等工程的方案及初步设计深化、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后续所有设计工作。(具体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项目估算总投资4809.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683.83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为129.33万元。

招标内容

项目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梅坑镇梅东村,其中梅东村河龙片区道路和河岸建设部分位于梅坑河南侧,沙塘下片区北侧;地下管网及配套设计建设部分分布在梅东村的砂塘下、河龙和暗径三个片区。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阶段的方案设计,中标后进行建筑立面改造、环境提升、道路交通优化、地下管网及配套设备建设等工程的方案及初步设计深化、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后续所有设计工作。(具体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

工期(交货期)

 30 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玖万叁仟叁佰元整(¥12933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的独立法人(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投标的可以是合伙企业)。

2.2设计单位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2.3 参加投标的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单一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必须具备以下① 或 ②+⑤ 或 ②+⑥ 或 ③+⑤ 或 ③+⑥ 或 ④+⑤ 或 ④+⑥ 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④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注:工程设计单位仅具备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应当自行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建筑专业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将其他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⑤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⑥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2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的劳动聘用关系,需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或退休证(附返聘证明)扫描件(由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予以认可)。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提供退休证和劳动合同彩色扫描件。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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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817 18时0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9809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9809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开标时间

2026980900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丰分中心(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53号行政服务中心5,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招标人

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梅坑镇梅北路3

招标人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

0751-2382106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国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大道东856号保利鱼珠港A22002

招标代理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唐薇

联系电话

020-82180874

项目经办人:欧易宁

招标监督机构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1-692102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交易场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53号行政服务中心5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0751-2198025

2.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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