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南丰镇附城村

封开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批准,受封开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开分中心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用途

土地净面积面积

(㎡)

容积率

出让

年限(年)

起叫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FK2026-4

封开县南丰镇附城村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10%商业)

26774.6

容积率≤2.5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4418

884

50万元或其整数倍

(一)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不包括受让宗地的契税、出让合同印花税、土地登记费。

(二)成交后,已交付的拍卖保证金可充抵宗地出让价款,其余出让价款及契税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合同定金额按成交价20%设定。

(三)竞得人未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竞得人继续履约。竞得人未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个人不得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须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前,如需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17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网上拍卖时间:2026年11月20日10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zqsggzy.com)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不得由他人代交,不得将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可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下载。

(七)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封开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七、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封开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开分中心

联系地址:封开县江口街道行政广场西侧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758-6688861

(二)封开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封开县江口街道封州一路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58-6660989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开分中心

202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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