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镇赤马路、连升路、新丰路、中心路等4个积水点整治项目补充通知公告

单位:

现对20260807日发出的本项目招标文件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项号49修改为:

49

43

定标前答辩

þ本项目组织定标前答辩:详见第五章“定标办法”。

¨本项目不组织定标前答辩

 

2、招标文件第五章定标办法第2.1款(1)、2.3.1.4款修改为:

2.1(1)本项目的定标前期准备工作小组由招标人负责组建,人数 3 。参与定标前答辩会议的工作人员由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量大小派出。

2.3.1.4答辩内容包括对本工程的 认识及理解、项目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场内规划分析、施工进度分析和计划、施工图优化建议、结合项目特点和管理需求设置的其他因素、技术方案、设计要点、设计施工衔接、技术创新、管理团队优势等答辩时应当围绕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商务标内容展开,不得对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补充或者调整。

 

3、开标时间和地点作出如下修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统一修改为: 2026  09  23  09 30 分。投标会时间: 2026  09  23  09  30 分,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2)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233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6  10  12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7  05  23 日。

 

以下无正文。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