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东环路1-4号院等18个物业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广东华友拍卖行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9月2日10时00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s://mall.gdaee.com.cn/page/index)按现状公开拍卖下述标的:

一、标的目录

序号

拍卖标的

出租

面积

出租

用途

租赁

期限

租金递

增幅度

装修

免租期

首月租金

起拍价

加价

幅度

竞买

保证金

是否有

优先权人

1

广州市越秀区东环路1号大院之三、之四、之五自编102物业租赁权

23㎡

商业

60个月

15天

2346/月

50元

5000元

2

广州市越秀区东环路1号大院之三、之四、之五自编103物业租赁权

20㎡

商业

60个月

15天

2040/月

50元

4500元

3

广州市越秀区东环路1号大院之三、之四、之五自编104物业租赁权

30㎡

商业

60个月

15天

3060/月

50元

6500元

4

广州市越秀区东环路1号大院之三、之四、之五自编105-106物业租赁权

60㎡

商业

60个月

30天

6120/月

100元

13000元

5

广州市越秀区东环路1号大院之三、之四、之五自编107物业租赁权

30㎡

商业

60个月

15天

3060/月

50元

6500元

6

广州市越秀区东环路1号大院之三、之四、之五自编108物业租赁权

30㎡

商业

60个月

15天

3360/月

50元

7000元

7

广州市越秀区东环路1号大院之三、之四、之五自编109物业租赁权

29㎡

商业

60个月

15天

2842/月

50元

6000元

8

广州市越秀区东环路1号大院之三、之四、之五自编111物业租赁权

24㎡

商业

60个月

15天

2352/月

50元

5000元

9

广州市越秀区东环路1号大院之三、之四、之五自编112物业租赁权

16㎡

商业

60个月

15天

1568/月

50元

3500元

10

广州市越秀区东环路1号大院之三、之四、之五自编113-1物业租赁权

16㎡

商业

60个月

15天

1568/月

50元

3500元

11

广州市越秀区东环路1号大院之三、之四、之五自编113-2物业租赁权

16㎡

商业

60个月

15天

1568/月

50元

3500元

12

广州市越秀区东环路3号大院19号商场首层自编101物业租赁权

41.76㎡

商业

60个月

15天

4677/月

50元

9500元

13

广州市越秀区东环路3号大院19号商场首层自编102物业租赁权

264.5㎡

商业

60个月

30天

29624/月

500元

60000元

14

广州市越秀区东环路4号之一首、二层自编101物业租赁权

15㎡

商业

60个月

15天

1410/月

50元

3000元

15

广州市越秀区东环路4号之一首、二层自编102-1物业租赁权

31㎡

商业

60个月

15天

3472/月

50元

7000元

16

广州市越秀区东环路4号之一首、二层自编102-2物业租赁权

31㎡

商业

60个月

15天

3472/月

50元

7000元

17

广州市越秀区东环路4号之一首、二 层自编104物业租赁权

285㎡

商业

60个月

30天

31920/月

500元

65000元

18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之一首层自编102物业租赁权

139.98㎡

商业

60个月

30天

15680/月

300元

32000元

备注:

1、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认真阅读,了解并确认《竞买须知》《标的情况及特别说明》《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及其附件的全部条款及约定。

2、装修免租期为15-30天,租赁面积低于50㎡(含50㎡)的免租期为15天,租赁面积高于50方的免租期为30天,原承租人不享受装修免租期

3、拍卖价格只涉及租金部分,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排污费、电话费、网络费、垃圾卫生费及经营租赁物业所产生的费用等)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缴费。经委托方确认物业管理费:60元/㎡/月。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人(出租人)存在法律纠纷,或存在拖欠租金以及存在租金纠纷情况的,不得参与报名竞拍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8月27、28日(请提前预约)。

2、地点:标的所在地

、竞买登记及缴纳保证金

1、意向竞买人必须于2026年824日9时起至2026年8月31日16时止(逾期不予受理)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及资质审核(原件扫描上传)、线下办理竞买登记和资质原件核验、拍卖资料确认及保证金缴纳,并经拍卖机构审核通过且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方有资格参与竞买。

2、办理竞买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为自然人)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竞买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质文件和证明资料(带原件核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竞买人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具体登记手续详见公告附件《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买人操作手册》操作流程:

1)注册:首次参与竞买的竞买人登录交易平台,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all.gdaee.com.cn/page/index)”点击“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等操作。

2)标的报名:登录交易平台——选择“公共资源”类别——在标的物页面中点击“我要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上传的附件为竞买登记提供的资料电子扫描件),并将纸质资料提交到我司。

3)标的保证金缴纳:在2026年8月31日16时前(逾期不予受理)将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方式划入拍卖人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备注标的序号或标的名称)【户名:广东华友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810261088880010035,开户银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津东支行】。竞买人线下转账成功后,按照《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买人操作手册》填写缴纳保证金信息并上传缴纳凭证。

五、特别说明

1、买受人(承租人)须按出租用途经营使用租赁物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业;不得从事餐饮行业;不得加工、经营、存放、使用易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加工、经营、存放、使用的物品;不得从事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音等影响房屋及周边环境的经营业务。

2、买受人(承租人)须依法经营,经营承租物业的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和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报批,并承担相关费用及不能申办的风险。委托人(出租人)拍卖人对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买受人(承租人)不得擅自将租赁物业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给第三人使用的;不得用承租的场地对外进行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不得擅自扩、加、改建房屋,严重破坏房屋结构

4、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权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价前亲自到现场详细察看出租物业,承租权竞买人交纳拍卖保证金及提交报名材料后,视为对出租物业已完成现场勘查,且了解和认可出租物业现状、权属状况及相关租赁要求,知悉且接受出租物业全部现状、权属状况、瑕疵及相关租赁风险,并自愿承担一切租赁风险,若一旦参加应价竞拍,对自己竞买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承租权竞买人必须在参加竞价前仔细阅委托人(出租人)提供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模板)》,了解并确认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条款,承诺拍卖成交后严格按租赁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条款要求承租和经营使用租赁场地


公司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14楼K、L室

联系方式:020-83646189、1372525262818928760862(微信同号)

 

广东华友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6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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